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赴山东省开展2022年异地休渔渔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切实做好2022年伏季休渔渔船停泊管理工作,近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赴山东威海市石岛开展天津籍渔船伏休和安全专项检查,并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开展座谈。
7月14日,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在威海市石岛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召开了津鲁渔政执法座谈会。会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刘均政介绍了2022年伏季休渔管理情况,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处长陈凯介绍了天津市伏季休渔管理的具体情况。并就渔港管理、“三无”渔船罚没拆解、自由裁量权等事项进行了调研了解和学习。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和滨海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表示,一定加强与山东省威海市渔政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按职责做好在山东休渔天津籍渔船的管理工作。
7月15日,我市专项检查组联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执法人员,对荣成市海成渔港、河口渔港、腾达渔港、龙眼渔港停泊的天津籍渔船和天津亿兴渔业有限公司荣成办事处进行了检查,共核查在港渔船34艘,登临检查有人渔船15艘,针对部分渔船救生圈、船名号刷写不规范等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此次异地休渔渔船执法检查,强化了我市与山东省渔政执法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共同会商了天津籍渔船在山东停泊的渔船管理难点,实地检查了天津籍渔船在山东的休渔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为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执法工作、更好地完成本年度伏季休渔停泊港与靠泊港共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207/t20220720_5938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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