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7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关于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防范化解制种风险
为提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农作物种业竞争力,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我部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种业税收减免、制种保险、制种大县奖励等政策;中央财政安排40多亿元资金,支持建设了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52个制种大县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保障了全国70%以上的农作物用种需求。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部署实施种业基地提升行动,布局建设国家级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实现粮棉油糖果菜茶等重要作物全覆盖。中央财政将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规模提高到20亿元,支持龙头企业和优势基地结合共建。今年我部对国家级育制种基地进行了新一轮认定调整,调整后国家级育制种基地达到216个,进一步增强了供种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持续实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提高种业基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力争到2025年国家级制种基地供种保障能力达到80%以上。同时,定期开展种子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密切关注农业自然灾害情况,分析研判供需形势,及时开展种子余缺调剂调运和国家救灾备荒储备种子组织动用,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二、关于逐步细化质量标准,推动监管体系改革
按照中央种业振兴行动部署,我部启动实施种业市场净化行动,持续推进种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监管体系改革。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配合全国人大修改了种子法,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扩展保护环节,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强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二是修订品种审定标准。针对品种多而不优、同质化严重等问题,从业界反映最突出的玉米、水稻入手,重点从品种产量、抗病性和DNA指纹差异位点数等三方面提高了审定标准。三是完善种子质量标准。以玉米种子单粒播、种子活力等为重点,提升主要农作物质量标准,修订非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今年上半年,新立项、新制修订一批国家和农业行业标准,种子领域技术标准正加快完善。四是加大对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出台审理侵权案件最新司法解释和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联合公检法、工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单位出台打击种业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指导意见。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监管制度和技术标准,健全打假机制,实施全程监管,逐步构建法治完善、监督有力、放管结合、社会参与的监管治理体系。
三、关于补齐种质利用短板,推动科研体制改革
种质资源是种业创新的源头和基础。我部高度重视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已初步建成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长期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总量53万份。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积极支持种质资源精准鉴定,挖掘出一大批优异种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支持种业研究人员职称评定、事业单位种业骨干科技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服务、提高科研人员薪酬等一系列规定,激发种业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资源丧失风险加大、鉴定不足等问题,中央种业振兴部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行动。科技部“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安排了“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等重点专项。我部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截至2021年底,已基本完成所有2323个农业县的普查征集,新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11万余份。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保存能力150万份,居世界第一。下一步,我部和有关部门将着眼于稳定种质资源人才队伍,推进种质资源人才评价改革,畅通职称晋升渠道,推动绩效工资向资源保护科技人员适当倾斜,激发资源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切实加大精准鉴定推进力度。
四、关于持续推进兼并重组,强化种业合资规制
按照中央种业振兴部署,我部启动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打造“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的种业振兴企业阵型。2021年11月召开全国种业企业扶优工作推进会进行具体部署,推动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加大人才、税收、项目等支持力度,扶持优势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科研能力、产业带动能力、强大竞争能力的航母企业。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研究出台了系列扶持企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动银企合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种业企业扶优行动,组织开展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试点,全面推动优势企业与科研单位、金融机构、种业基地对接,支持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207/t20220715_6404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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