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353号建议的答复
孙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三江平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加快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区域战略对接合作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加快推进三江平原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0年,我部印发《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三江平原发展优质粳稻,建设专用玉米产业带,打造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支持三江平原编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示范区建设规划,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加强统筹协调。2021年,建立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协调解决东北振兴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三是推进协作共建。推动北大荒农垦集团与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等相关市县对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提出共建举措,充分发挥农垦在实现三江平原农业现代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深化三江平原战略对接合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谋划进一步加快三江平原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部省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接交流,及时解决制约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的重大或瓶颈问题。二是推进方案实施,逐项细化《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涉农重点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种业振兴行动等重大项目,优化粮食产业加工结构和布局,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三是推动垦地共建,鼓励垦区与三江平原相关市县开展先行试点,组建垦地合作区域农服中心,共建高标准生产托管示范区,引领带动三江平原现代农业发展。
二、关于深化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合作
近年来,我部积极推动三江平原发挥黑龙江省东部资源城市群优势,强化农业装备支撑,推动国际农业合作,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强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安排中央资金支持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实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面积640万亩,有效调减地下水用量,促进生态保护与农业生产协调发展。2021年,支持三江平原北大荒农垦七星分公司、红卫农场、江川农场建设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二是加强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设三江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核心区,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加强对俄交流合作。落实《关于深化中俄大豆合作的发展规划》等,推动两国作物品种、技术交流,为大豆等农产品经贸合作提供支持服务,推动双方在俄远东等地区共建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三江平原资源优势,推动将区域比较优势打造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一是巩固提升产能,在资金分配、项目选址上对三江平原给予支持,重点在前期工作扎实、基础条件较好的灌区率先开展现代化改造。二是打造产业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油、特色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粮食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建设国家级粮食安全保障战略基地。三是深化对俄农业合作,推动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等平台,率先开展融资、保险服务等投资贸易政策先行先试。
三、关于促进产销融合
近年来,我部指导三江平原强化规划引领,壮大特色产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发布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指引,指导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等脱贫县编制特色产业规划,帮助各地优化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二是推进集聚发展。支持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鸡西市虎林市迎春镇、七台河市勃利县倭肯镇等3个产业强镇建设,示范引导主导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培育知名品牌。指导三江平原统筹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工作,黑龙江桦南大米等13个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提升农业品牌建设主体实力,增强品牌发展动力。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三江平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以产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一是落实产业发展规划,聚焦三江平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欠发达地区,持续推动特色产业规划落实。二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产业强镇建设,推动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带动三江平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做大做强优势品牌,提升当地特色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重点打造佳木斯大米等一批叫得响、信得过、价值高的农产品品牌。
四、关于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支持力度
近年来,我部支持东北地区率先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保护性耕作,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2年,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共安排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29.5万亩,下达中央资金371.6亿元,支持包括三江平原在内的地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是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2021年6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支持包括三江平原在内的黑龙江省实施黑土耕地保护利用面积5600万亩。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713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三江平原佳木斯市桦南县等7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秸秆利用市场主体,探索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秸秆生态补偿制度,带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布局统筹,强化资金整合,加大对三江平原农业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部门在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给予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亩均投资标准。二是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稳步扩大三江平原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依托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五、关于支持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三江平原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着力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一是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黑龙江省龙江县、海伦市、富锦市、庆安县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场等5个申报主体列入首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二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2019—2022年,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9亿元支持富锦市、勃利县、绥滨县、桦川县等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三是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9年,认定黑龙江省虎林市虎林椴树蜜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做强三江平原特色优势产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优化服务,推动三江平原示范园区加快建立农业现代化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资金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金、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向现有示范园区倾斜,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支持现有示范园区建设。二是加强技术支撑,组建专家团队,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联盟落户示范园区,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三是推动示范带动,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探索发掘一批具有三江平原地域特色的典型经验做法,示范引领东北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2207/t20220721_64052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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