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高质量绘好国土空间蓝图
6月17日,自治区召开“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视频调度会。自4月27日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自治区已两次调度“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推动任务落实落地,绘好高标准高质量国土空间蓝图。
什么是“三区三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有哪些要求?我区如何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日前,记者采访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刘兴广。
事关国家战略安全
“三区”是指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形成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和城镇发展区。“三线”是“三区”分别对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是统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有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2022年,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扎扎实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两轮永久基本农田试划和两轮城镇开发边界试划。
“划定‘三区三线’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综合平衡好经济发展与各类项目空间需求,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刘兴广说。
严格遵循优先序划定
“我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严格遵循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划定。”刘兴广说。
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坚持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永久基本农田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二是坚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稳定,确保“三屏两环多廊”生态安全格局在生态保护红线中得到落实;三是集约适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重点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建设等用地需求。
处理好“三个关系”:坚决落实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放在首位,处理好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全面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坚持以新增撬动存量,处理好增量与存量的关系。充分衔接“十四五”发展规划,科学研判未来发展用地需求,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作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增加的省份之一,新疆耕地保护红线在2020年度自治区国土变更调查的基础上划定。我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态保护红线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从绿洲经济的发展特点出发,城镇开发边界尊重自然地理格局,坚持水资源承载约束底线,既对部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低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增量,又对产业需求旺盛、人口聚集明显的节点城市与重点产业基地予以倾斜。
实举措严要求推进
划准划好“三区三线”,事关国土空间高水平开发利用保护,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是一项谋长远、谋未来的全新工作。
自治区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全局性认识,切实扛起“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使命担当,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按照“实事求是、多措并举”的总体要求,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扎扎实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为确保“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标准质量,全区各地按照树牢系统思维,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同”的工作组织方式,组建了专班、制定了方案、明确了分工,扎实有序组织县(市、区)开展划定和举证工作,遵循自然、人口、经济等科学规律,把握划定规则,统筹空间冲突,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截至目前,我区已培训业务骨干1400余人次。统一工作底图,组织各地开展矛盾冲突处理、核实举证、落图落位和成果汇交等工作,区内外75家规划单位、3500余人参与划定。
为了完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保障支撑,全区将在“三区三线”更新维护机制的基础上,强化三条控制线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满足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的落地实施需要。
今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行“一张图”管理。“三区三线”一经划定,将对违法违规越线、未经批准随意调整的行为“零容忍”。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nyncdt/202206/3725df7750d64d8ca11349244fea5ed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