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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引来税惠“活水” 浇灌种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2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组成“乡村振兴党员先锋队”,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种业企业送去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为种业发展引入了税惠“活水”。

  新疆华夏农业有限公司是新疆种业龙头企业,通过推广极早熟玉米KX2030,把新疆玉米种植区成功向北推移了近100公里,满足了农牧结合区对玉米的需求。企业发展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乡村振兴党员先锋队”利用大数据信息,精准获知该公司的政策需求,针对其生产销售特点,为企业推送定制化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在政策理解、申报享受、资料留存中的问题,打通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玉米、甜菜育种市场竞争激烈,品种更新快,减税政策犹如及时雨,补充了企业流动资金。下一步,我们将用好政策红利,加大育种投入,完善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为新疆乃至全国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种子。”新疆华夏农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包宏斌说。

  据了解,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持续精准落实支持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仅1—4月就有51户从事种子生产、流通的企业或个人享受到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近350万元。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负责人高燕新说:“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准定位种业企业政策需求,开展个性化政策辅导,有效降低了种子企业生产及流通环节的税费成本,畅通了农业经济循环,为稳住农业基本盘、促进种业振兴贡献了税务力量。”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dzdt/202206/0ab54685af664627bb4075ab22172c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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