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黑龙江省将确定6个县进行试点
发布时间:2022-06-03
来源: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自2022年至2024年,我国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助力提升大豆种植积极性,促进大豆油料生产。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试点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4个旗县和黑龙江省6个县,具体由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结合当地农业保险业务基础和工作实际等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备案。
通知明确,保险标的为大豆,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险保障对象为投保豆农,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根据通知,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大豆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大豆种植收入的80%。 (记者申铖)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13/202205/9455f0eb0f9145c086983d64b0f9de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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