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机监字〔2022〕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5日
山东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山东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学习贯彻,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开展“一把手”带头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等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宣讲、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将学习活动向市、县、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延伸,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实效。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一是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专题行、网上行,依托媒体网络,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二是坚持以案释法,不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好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农机安全宣传动漫视频、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印刷材料,做好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收集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提供借鉴和警示的范本,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三夏”农业生产,深入农田、场院、合作社和农机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道路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好线上线下宣传同步,推动农机安全宣传扎实开展
一是开展好线上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网络等线上和线下平台,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或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农机人引领访谈”“创新安全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农机从业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引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好线下活动。借助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良好时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合作社、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抢收抢种关头,深入农机生产一线,面对面做好普法宣传和安全提醒,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针对性,切实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省厅拟于5月31日在威海乳山举办“山东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枣庄峄城、临沂费县、聊城阳谷设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6•16农机安全咨询日活动’咨询点”,与市县共同开展咨询日相关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编制、印发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并发放各市县,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开展。
(五)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知识竞赛,更好普及安全法律和知识
一是抓好组织宣传发动,积极参与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二是组织参加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将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传递给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手和农民群众,让农机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促进农机生产参与者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省厅将对各市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级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自优势,进一步拓展安全宣传渠道和组织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群众生命、关心农业生产、关注农机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实效。各级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信息报送。各市请于6月2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6月30日前报送制定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与检查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吴康秋;电话:0531-83199937;邮箱:njjlxjk@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3.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报送要求
4.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附件2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方案.docx·附件3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报送要求.docx·附件4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5/t20220526_3932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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