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农村经济服务与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21年4月12日至5月11日,厅党组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原省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8月12日,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省农村经济服务与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中心党支部把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际行动,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厅党组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要求部署上来,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立行立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
中心党支部8月13日召开“三重一大”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厅党组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原省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19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岗到人。
(三)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巡察期间,中心党支部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对照“三个聚焦”梳理出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跟踪督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对照厅党组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19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党组决议
1.强化学习,着力解决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建立每周五例会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在完成指定书目学习的基础上拓展学习内容,做到学深悟透。
二是制定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利用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极光新闻等学习平台,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厅党组各项工作布置。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农村改革实践、中央一号文件学习交流,定期检查督促,确保党员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2.突出重点,着力解决职能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
一是牵头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及“两制”推广运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国家级试点单位的评估指导,以总结试点示范典型为基础,推动省级试点工作开展,截至目前,拥有国家级及省级示范县7个,示范村镇82个。制定《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受到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对报告进行了签阅。
二是高质高效完成全国农村经济统计年报数据监测工作。通过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资产负债指标数据分析形成的《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提出充分释放改革活力,推进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措施建议受到永康省长签批。
三是深入开展农业农村经济理论研究及成果推广。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开展课题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智力支持。组织完成多项督办调研和重点工作课题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多篇,并获省领导签批。
四是组织开展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统计数据监测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国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及农业农村部经济研究中心表扬感谢。
五是组织开展农业政策型保险政策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3.深入调研,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围绕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调研。完成厅重点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配合厅相关处室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检查。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办实事、开新局”调研。深入国家级乡村治理试点县开展复评调研,开展“三资”专项治理统计督导工作调研,组织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调研。
三是按时完成了年度观察点常规调查任务和专项调查工作。开展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项目研究,深入开展调研。
(二)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4.增强政治意识,着力解决主体责任履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责主业,2021年6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省农经中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务求实效。
三是认真开展党建工作专题学习,支部书记讲党建、支部主要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及党小组组长认真学习。全体人员签订党建和党风廉政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将压力传导到全体人员。
5.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支部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建立“三重一大”记录本,凡是重要事项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经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杜绝出现“一言堂”、“一支笔”现象。
二是落实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中学习,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结合日常工作讨论重大事项,强化大局意识。
6.加强教育,着力解决廉政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成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
二是召开党务知识和党建、党风廉政知识专题学习会议,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定期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制度,开展跟踪检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职工警示教育。
7.强化制度保障,着力解决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完善了《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工警示教育,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8.规范程序,着力解决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高质量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和方案规定步骤在自学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四必谈、五避免”。紧密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找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会上中心主任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严肃认真提意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9.加强管理,着力解决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清点盘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摸清底数。
二是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制作资产标签进行粘贴。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逐一梳理固定资产,资产保管人及使用人进行了签字确认,责任到人。
三是对办公用品进行总额控制。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采购、根据职务不相容原则另设专人管理、发放办公用品,超标办公用品购置申请一律不予审批。
10.积极整改,着力解决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剖析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2021年7月制定并下发观察点调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观察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范资金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挪用情况,并上缴剩余资金。
三是科学分配2020、2021年度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与14个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经2021年3月24日原省农研中心“三重一大”会议、3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4月14日,按照《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委托合同书》,拨付调查经费到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由其采取银行卡转账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记账户和调查员。
11.提高能力,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认真查找业务知识欠缺,提高操作规范程度,杜绝提现报销情况发生。加强公务卡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二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逐级审批,做到政府采购流程规范化、政府采购支出合法合规。
三是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差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行〔2014〕56号),从严审批省外公出,完善相关制度。
12.加强学习,着力解决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规范会计工作,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素质,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业务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修改完善系列财务制度,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13.加强监管,着力解决内审机构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由中心副主任任组长,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研究内审管理办法,落实内部审计工作。
二是配备具有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资质的审计人员,负责对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涉及管理、分配、绩效、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资料进行内部审计。
三是加强内审人员学习教育,提升内审人员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审计作用。
(三)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政治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4.着力解决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按照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学习会议,研究落实理论学习、开展思想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生活等相关内容。
三是由专人分别做好党务、政务会议记录,记录本专人保管。对党建资料按年度分类、按类别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15.着力解决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以党支部书记、分管党务工作领导和党务工作者为重点,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知识专题学习,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工作,做到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
三是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制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3月11日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厅机关党委列席并给予较高评价。
16.着力解决党务工作规定掌握不准的问题。
一是明确党务工作专人负责,召开党务知识和党建、党风廉政知识专题学习会议,提高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党员学习测试,全体党员完成《党员应知应会试题》。
三是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沟通,避免因沟通不及时不到位影响工作。
17.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展学习教育,做到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
二是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增强对党员的吸引力。
三是定期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理论知识。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传达厅党组重要通知,集体研究讨论单位重大事项,每季度开展党课学习。
18.着力解决对干部成长关心不够的问题。
党支部书记和分管人事工作的班子成员负责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将全体干部统筹考虑,将品德好、能力强、勇担当的年轻干部提拔任用到重要岗位磨砺锻炼,切实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干部队伍。积极争取职称名额,尽快解决未兑现职称问题。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中心党支部将以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长抓不懈。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整改的,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解决好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个案问题与普遍问题,又要探索“长久立”的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二)坚决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进一步深化强化实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留死角。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抓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事管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
(三)进一步发挥好巡察整改带动作用,持续推动中心工作全面发展
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推进党的建设与党的事业结合起来,努力以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带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治本作用。
中心党支部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把这次巡察的新认识、新提高转化为新动力、新局面,坚守“三严三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龙江三农工作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2667840;邮政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7号502室,邮编:150000;电子邮箱:hljsnyzx@163.com。
中共黑龙江省农村经济服务与发展研究中心党支部
2022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00046/202205/44b2bb4afdc94587ac51b0793e587ac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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