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大理白族自治州作为云南省最重要的奶源基地,有三家大型乳品加工企业、奶农3万多户、生鲜乳收购站120个,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艰巨。为切实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群众喝上“放心奶”,推动大理州乳业高质量发展,大理州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共抽检生鲜乳样品364批次,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落实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首先明确奶牛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通过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认真履行,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其次,明确辖区内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网格化监管责任,实行生鲜乳收购站和奶牛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制度,并在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公示牌上进行公示。动物卫生监管部门与120个生鲜乳收购站签订《生鲜乳收购质量安全承诺书》,与全部52辆生鲜乳运输车主签订《生鲜乳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承诺书》。
强化奶牛养殖生产环节监管。加强奶牛养殖场日常监管,落实网格管理责任,指导奶牛养殖场加强饲养管理,改善养殖环境,减少疾病发生,科学规范用药。督促养殖场履行承诺,按照生鲜乳技术规程生产生鲜乳,完善生鲜乳生产、销售、检测和投入品使用等记录,建立健全养殖场档案。严格落实凭“布病结核病检测合格证”售奶制度,执行休药期和泌乳期用药规定,禁止“两病”检测阳性、在用药期和规定休药期内的奶牛生产的生鲜乳流向收购、加工环节。
规范收购运输环节监管。首先严格收购运输准入制度,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的核发,加强生鲜乳收购、运输资格的准入管理,引导设有机械化挤奶厅的奶牛养殖场按照标准建设生鲜乳收购站,无证企业一律不准收购、运输生鲜乳。其次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管理,指导督促生鲜乳收购站建立质量安全运行体系,按照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对收购的生鲜乳进行常规检测,规范填写生鲜乳收购、检测、留样、销售、不合格生鲜乳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建立健全记录档案。严禁生鲜乳收购、运输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检查奶站209站次,检查运输车86车次,责令整改不规范运营的奶站10个,责令整改不规范运营的生鲜乳运输车1辆。
加强散养奶和拒收奶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奶牛散养户生鲜乳去向排查,切实掌握辖区内奶牛散养户的生鲜乳去向,督促指导奶牛散养户建立奶牛养殖档案和生鲜乳销售台账,严防无“两病”检测合格证、休药期内的生鲜乳流向市场。同时加强对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监管,定期开展不合格生鲜乳无害化处理情况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不合格生鲜乳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乳品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对收购的经检测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且登记在册,切实保障生鲜乳源头安全。(窦段杨 许煜泰)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zhoushilianbo-new_0225/383895.html?cid=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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