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22〕14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了2022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方案。
一、调查名称
用于收割小麦的谷物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调查。
二、调查目的
一是掌握在用谷物联合收割机的整体质量水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公布质量调查结果,为购机农民提供信息指导,促进企业改进创新,提升产品质量。
三、调查内容
我省在用的谷物联合收割机产品基本情况,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以及作业损失率抽样情况。
四、调查范围
重点调查区域为襄阳市襄州区、老河口市、枣阳市、南漳县、宜城市等5个地区,备选襄城区。
五、调查对象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部分在用的用于收割小麦的谷物联合收割机。计划抽样调查120台,收获损失率田间调查10台。
六、调查时间
2022年5月至11月。
七、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部省联动、统一调查方法形式开展,采取用户满意度问卷调查(入户调查、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和收获损失率田间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实施单位
承担单位: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参加单位:襄阳市襄州区农业农村局、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枣阳市农业农村局、南漳县农业农村局、宜城市农业农村局。
请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027-87669961。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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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nyjxh/202205/t20220510_41217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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