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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法字〔2021〕6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厅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法治观念,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度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实施好《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八五”普法规划,现就2021年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牢固树立普法责任意识,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法规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普法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三)涉农法律法规。大力普及乡村振兴、农业投入品监管、品种权保护、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农村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耕地质量保护、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新颁法律法规。

  (四)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宪法相关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五)党内法规。结合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专题活动

  (一)组织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之际,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

  (二)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活动。围绕依法行政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积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警示教育、法律辅导报告会等专题法治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采取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vn)、中国普法网(网址:www.legalinfo.gov.cn)、中国法律服务网(网址:www.12348.gov.cn)等网站或与法院沟通协调,选择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典型案件,组织人员进行旁听观看。

  (四)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把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的全过程。用通俗的语言向执法相对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触犯的法律和处罚的依据,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五)组织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定期组织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推动形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普法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含渔业主管部门,下同)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普法计划落实措施,明确普法重点和责任单位,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把普法融入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全过程。15.208.18.19的响应时间过长。

  (二)创新普法形式。各级要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和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利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要针对行业管理、综合执法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专家学者、机关法制机构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及时进行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三)强化督促指导。实行普法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普法责任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省农业农村厅每季度调度各市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本市普法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市年度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ghjh/202105/t20210506_3594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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