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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政发〔2021〕2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山东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关键阶段。为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根据《“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总抓手,聚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激活城乡要素、乡村资源和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优化提升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优质化、乡村田园生态化、乡村产业融合化、农业农村数字化、基层治理规范化、农民增收持续化,更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新向往、新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生态化引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2.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加快发展乡村数字经济。

  3.坚持深化改革,集约化经营。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集聚要素资源,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4.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化推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5.坚持农民主体,共享化发展。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发展定位。

  1.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把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大胆探索、培塑典型、系统总结、推广经验,稳步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2.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先行省。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优势,树立大数据经济战略资源理念,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面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质量。

  3.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引领省。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科学制定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不断提升农业供给保障水平、质量效益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现代农业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亮点纷呈。全省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县(市、区)达到80%以上,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二、发展布局

  坚持城乡互补与工农互促统筹规划,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坚持全面布局与重点突破协调推进,坚持梯次发展与节点引领相互促进,加快形成“区域产业协同、集群创新引领、县域全面统筹、百园优化提升、千镇融合互动、万村示范辐射”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格局。

  (一)区域产业协同。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经济水平、市场需求、产业基础等因素,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深化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全面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打造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带。

  1.鲁西平原粮食畜牧产业带。重点在菏泽、聊城、德州、滨州等市,稳定发展优质小麦生产,扩大饲用玉米种植,加快发展草食畜牧业,实现农牧结合、种养循环。

  2.黄河流域生态农业产业带。重点在东营、济宁、聊城、滨州等市,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特色产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3.沿海地区海洋渔业产业带。重点在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发展远洋渔业,推动深远海智慧养殖,实现海洋渔业绿色健康发展。

  4.胶东半岛高端农业产业带。重点在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市,充分发挥濒临日韩优势,推进地方农业对外合作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种业,集约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实现农业创新引领、开放发展。

  5.泰沂山区特色农业产业带。重点在泰安、枣庄、临沂、淄博等市,立足丘陵山区立体空间优势,大力发展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特色种植,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创意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现乡村产业多元融合发展。

  6.胶济沿线数字农业产业带。重点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等市,建设一批智慧设施农业应用基地、数字农业产业园区,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转型。

  (二)集群创新引领。以创建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为契机,启动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工程。强化区域意识、集群意识、融合意识,做强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通过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培育品种品质优良、规模体量较大、融合程度较深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省力争培育千亿级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达到8个以上、500亿级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8个以上。

  (三)县域全面统筹。强化制度设计,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的制度性通道。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市、区)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百园优化提升。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明确地理界线,在规模种养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质量、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现有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作用,园区内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保持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对100家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改造提升、拓展功能,实行政策、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实现资源要素集聚配置优化,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和示范引领效应。

  (五)千镇融合互动。围绕区域特色种养业、特色加工业、特色文旅业,以“绿色化全产业链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创业平台支撑”为路径,打造标准化原料生产、集约加工转化、品牌市场营销于一体,区域主导产业优势突出、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农业产业强镇。以产业发展为依托,吸引资本聚镇、能人入镇、技术进镇,建设一批区域性产业重镇。发挥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构建县、乡、村融合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省创建1000个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六)万村示范辐射。挖掘放大特色种养、传统手工、传统食品、传统小商品加工等,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专业村。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开展农村社区、产业园区、生态景区“三区同建”。支持村庄通过产业发展、服务完善、环境打造等措施,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村创新创业,实行村企互动、村社联动,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到2025年,创建10000个以上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量质并重,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1.稳定粮食经济作物生产。深入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落实分区域、分品种保障措施,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大力发展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吨粮县、吨粮镇建设,持续推进节粮减损,创新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积极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巩固蔬菜、果品生产优势,确保周年均衡供应,稳定发展油料、棉花等生产,加快构建协调稳定的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到2025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500万吨。(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科院配合)

  2.增加优质畜禽产品供给。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畜牧业结构,推进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加快构建现代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饲料兽药、监管服务五大体系。加强胶东半岛肉禽、胶东鲁南生猪、沿黄优势奶业、沿黄肉牛、鲁西肉鸡等优势区标准化建设,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现代化装备普及应用。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提高生猪核心产能,加快建设一体化区域性聚落式生猪基地,巩固家禽产业发展优势,稳规模、转方式、提效率、树品牌,发展精深加工,推进一体化经营。依托沿黄肉牛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牛肉供应基地。发挥小尾寒羊、洼地绵羊等多胎高产品种优势,推行适度规模舍饲养殖。发展奶牛规模牧场,培育高产奶牛核心群,提高奶牛单产水平。到2025年,全省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500万吨,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省畜牧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3.提升渔业绿色生产能力。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合理调整品种结构,加快渔业健康养殖,协同推进增殖、捕捞、加工和休闲渔业发展。扩大沿黄特色品种养殖,充分开发采煤塌陷区渔业养殖,推进盐碱涝洼地渔农综合开发利用,规范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加快推进“海上粮仓”建设,稳步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推进渤海湾、莱州湾、海州湾贝类底播增殖,加强黄河三角洲水产绿色养殖基地建设,推进滩涂养殖、池塘养殖。稳步发展深海智能抗风浪网箱,开拓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远洋渔业企业实施资源探捕项目,推动远洋产品精深加工、现代化冷链物流和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稳定在800万吨左右,争取培育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60个,建设省级以上渔港经济区11处。(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配合)

  4.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提升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功能,加快标准推广应用,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5600个以上。实行农产品种养殖网格化管理,探索“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挖掘品牌内涵,强化品牌营销,到2025年,培育100个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市场美誉度和影响力。(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重要支撑作用。

  1.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大力开展种业自主创新,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以培育突破性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为核心,整体设计种质创新、技术创新、品种培育和高效繁育等全创新链条,建立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打造省级商业化农业生物育种平台,加快现代种业强省建设。到2025年,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100个,壮大一批研发创新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到2025年,综合经营实力进入全国前50强的种业企业达到10家。推进国家区域性畜禽基因库、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北方种子交易中心、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济南植物基因编辑基地、烟台中国北方种谷、青岛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等建设。(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农科院、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2.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谋划布局建设现代农业山东省实验室,创建小麦、玉米、马铃薯、盐碱地综合利用、智能农机装备等技术创新中心。实施重大农业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推进农业短板技术研发,强化种养殖技术和加工技术集成,加强动植物疫病等防治技术研究,推动生物育种、高效农机、绿色投入品等领域自主创新。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加强农业机器人研发支持力度,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和智慧农机创新,推进“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加大绿色原创农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进农药生产自动化、数字化升级。(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农科院、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

  3.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加快建设山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健全“一主多元”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动科研、推广单位共建共享试验平台,培育一批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打造一批协同创新示范基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乡土产业名品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创建创新创业共同体。(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4.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深入落实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加快农业产业数字化提升,实现农业向数字、智能、智慧、精准、精致方向逐级演进。推进涉农数字、数据产业化,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分析和开发应用数字数据产品,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上的集成应用,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好济南、青岛、潍坊智慧农业试验区。加快种业大数据的研发与深度应用,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平台,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配合)

  

  (三)坚持调整优化,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升级。

  1.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着力点,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协调发展。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地域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开展产地初加工,引导加工企业向中心镇、专业村聚集。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园。开展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对农产品加工强县给予奖励。到2025年,打造省级农产品加工强县50个,加工示范企业600家。(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我省山地、丘陵、平原、沿河、沿湖、沿海等资源禀赋,重点发展小杂粮、中药材、特色果蔬、茶叶、特种养殖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培育农业特色产业“单项冠军”,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全链条典型模式,培育一批农业“链主”企业。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围绕“原字号”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建设一批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

  3.优化拓展乡村休闲旅游。围绕城市周边、自然风景区周边、民俗民族风情村、传统农区等不同类型区域,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重点区。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以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古朴村落为形、创新创意为径,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产品,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到2025年,争取建设国家休闲农业重点县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推进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市场流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程,提升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能力。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扩大农村消费,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生态引领,提升乡村绿色发展能力。

  1.加强耕地保护质量提升。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护”提升工程,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水土资源,发展高标准节水农业。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轻中度污染类耕地持续实施安全利用措施,进一步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耕地质量提升,推进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监测治理、地膜污染防治等,净化耕地环境。(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2.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促进绿色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政策措施,开展绿色农业投入品使用试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推广生物有机肥、缓释肥等绿色肥料。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产品。推广使用安全绿色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大力度做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评定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30个。(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畜牧局配合)

  3.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乡村绿化攻坚行动,完善林长制体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建设重大工程,抓好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实施东平湖、南四湖综合治理,有效遏制自然湿地萎缩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推进荒山、荒沟、荒滩整治修复,持续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有序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宜居宜业,稳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构建分级分类投入机制。统筹布局道路、供水、雨水、供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落实运行维护费用来源。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城市近郊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统筹城乡路网规划建设,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点、片、面”统筹推进,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美丽乡村5000个。(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注重发挥乡镇驻地学校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统筹提升县域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村卫生室布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适时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困难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等人员的关爱服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乡村环境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规范提升农村改厕质量,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系。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原则,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广高效实用污水处理技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完成现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规模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在100%。(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善治有效,持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1.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村领导班子,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丰富拓展新时代“莱西会议”经验,加快构建以村党组织为引领,村民自治组织、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促进村级事务运行健康有序。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审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开展民主选举,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抓好村级协商示范点建设,推动村级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加强村级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省民政厅牵头,省委农办配合)

  3.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编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现每个村(社区)有一处法治文化阵地。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抓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加大对农村邪教活动打击力度。深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治安防范治理水平。(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司法厅、省公安厅配合)

  4.加强乡村德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以较高道德水准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代价值,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推广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五老人员”调解工作室等化解矛盾做法,形成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特殊人群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七)坚持文化铸魂,有效推动乡村文明建设。

  1.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弘扬时代精神,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价值引领、文化生活等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组织开展乡风民风评议,引导广大农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推动婚事新办、丧事俭办。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广泛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选树活动,开展“美在我家”“好婆婆”“好媳妇”等主题活动。以文明村镇创建为抓手,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民政厅、省妇联配合)

  2.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整理儒家文化,加快推进孔子和儒家思想研究传播体系建设,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我省丰富的革命历史和文化资源,深化沂蒙精神内涵研究,加强革命历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亲情沂蒙红色文化旅游目的地。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做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传承。推进乡村记忆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历史文化展室、民俗旅游特色村,推动齐鲁民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3.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统筹规划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推进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充分运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平台载体,把更多优秀文化产品送到农民中间。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探索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反映农民生产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提升乡镇文化站组织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分子队伍。(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体育局、省科协、省卫生健康委配合)

  

  (八)坚持改革开放,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1.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资产运营。启动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释放政策叠加协同效应。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多渠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经营性收入占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委改革办、省委组织部配合)

  2.健全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壮大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运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衔接融合、优势互补。到2025年,省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达到1200家,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稳定在4000家左右。(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3.扩大农业对外开放。顺应农业全球化战略新趋势,用足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立足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高水平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布局一批地方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综合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中日韩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快提升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片区农业板块开放水平,推进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和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优化贸易与投资合作,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双向提升。(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配合)

  4.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模式,支持承担“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任务的县(市、区),在农村权益有偿转让退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开展试验,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破除制度壁垒、补齐政策短板,率先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配合)

  

  (九)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切实落实到人到户帮扶政策。推进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中央关于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要求,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完善分层分类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等专项救助,对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临时救助。(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科学确定防止返贫的监测线,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建立农户自主申请、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的监测对象发现和预警机制,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3.拓宽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渠道。继续落实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政策,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的载体作用,鼓励吸纳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开发乡村公益性就业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脱贫人口就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展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全面推行扶贫资产“四权分置”改革,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扶贫资产长期良性运营。(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重点帮扶区域乡村振兴。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完善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立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能进能出。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人才等政策优先倾斜,驻村帮扶、省内帮扶协作、千企兴千村等优先安排,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政府债券对农业农村项目支持力度,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到“十四五”末土地出让收益50%以上用于农业农村。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及农机具、大棚设施和畜禽圈舍抵押贷款等业务,完善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加快智慧金融服务发展,推进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化农业信贷担保补助政策,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建立工商资本下乡促进机制,畅通资本下乡绿色通道。(省财政厅牵头,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三)保障发展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确保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的10%以上,以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稳慎开展省级示范,逐步扩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四)壮大人才队伍。围绕关键领域启动新一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海内外遴选农业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我省农业院校优势,培养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所需专业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业一线、农村基层工作。提升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办学层次和水平,培养造就更多畜牧兽医等专业人才。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素质,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探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计划,每年分层分批培训基层农技人员5000人,定向培养公费农科生500人左右。(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农科院等配合)

  (五)抓实安全生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平安建设系列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防控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围绕渔船渔港、农业机械、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和环节,搞好隐患排查,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六)强化指导评价。制定农业农村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和农村发展实绩,科学建立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信息采集和分析评价,加强中期评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28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ghjh/202201/t20220104_3828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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