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省厅印发《通知》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严格防范信息泄露事件发生,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和不动产登记业务视频培训会有关要求,厅登记局下发通知就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提出七方面要求。

  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落实先培训再上岗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熟悉相关业务规范,知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全年开展信息安全和查询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从源头遏制风险,全年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4次。

  三是落实保密责任。逐级落实部门监督责任,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推行登记信息查询、利用和维护关键环节“双人双岗作业”制度,加强登记信息安全日常和专项监督。

  四是强化技术保障。做好与所辖县(区)的网络互联互通与安全保障,强化数据调用、查阅等操作日志监管,做到全过程留痕、违规操作预警,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

  五是加强平台管理。严格对承担平台建设、数据整合工作的技术协作单位和个人进行资质审查,签订保密协议,定期开展软硬件和网络环境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建立诚信体系。积极探索推动本地不动产登记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泄露登记信息或者内外勾结非法查询利用登记信息作为重要失信行为,依法联合惩戒。

  七是开展全面自查。开展登记信息安全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挂账销号,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全省不动产信息安全大检查准备工作。(确权登记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038/6113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