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河口区西河口扬水站移位改建工程占用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河口区西河口扬水站移位改建工程占用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的请示》(东自然资规呈〔2021〕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于2021年8月3日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该项目已于2020年2月开工建设,现场勘查时主体工程已完工,但未办理占用自然保护地相关手续。你局已于2021年12月16日对施工单位的未批先建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1〕244号),施工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缴清罚款50000元。我厅于2021年8月8日组织专家对《河口区西河口扬水站移位改建工程对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影响专题报告》进行了论证。
该工程全部位于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内,占地总面积1.039公顷,其中占用地质遗迹一级保护区1.014公顷、二级保护区0.02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已有泵船并生态恢复,新建固定泵站1座,改建守险房1处。专家认为该工程距离典型地质遗迹点距离较远,施工区域无人文景观资源,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地质遗迹的影响小,运营期采取了环境保护措施,对地质公园影响小。
鉴于该项目属于民生保障工程,有助于改善河口区生产生活和灌溉用水问题,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占用山东东营黄河三角洲国家地质公园。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204/t20220411_3896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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