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新蓝图 奋进新征程⑳ | 佛冈局: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2021年,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清远市佛冈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任务目标,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要素资源保障。
2021年工作成果
突出党建统领,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压实压牢党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
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有力。制定印发《中共清远市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意见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定期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党政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党风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工作。结合佛冈局职能,紧紧围绕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治理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自主创新活动形式,有部署、有落实。
突出规划引领,持续完善规划编制工作
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详细摸查佛冈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持续优化《佛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初步成果;积极筹备“三区三线”第三轮试划工作;积极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佛冈县石角镇07001羊角山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项目的编制工作;切实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清远市佛冈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3个项目的编制。
全面提升村庄规划编制。佛冈县共7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实现了村庄规划全覆盖。2021年,佛冈根据村庄类型分类进行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编制,着重对22条省定贫困村村庄规划进行全面提升完善。
落实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一是组织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共形成用地规模85.01公顷,保障了大湾区生命科技园、新动力智造城、中山大学医学创新园等项目用地规模;
二是使用上级预下达空间规划规模12.93公顷编制规划调整方案,涉及重大产业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旅游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四大类共7个建设项目;
三是编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共置换用地规模36.65公顷,保障多个民生项目用地规模。
做好城乡规划建设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召开佛冈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专业技术委员会,共审议97个项目。办理了155项规划设计条件用地面积约245万平方米,核准了89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用地面积约196.64万平方米,核发了63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130.56万平方米、125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122.52万平方米、30项《规划条件核实》建筑面积81.73万平方米。
突出用途管控,全力做好用地保障服务
加快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
组卷用地报批材料14个批次,报批总面积共计2257.3亩。共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248.8亩,其中预下达指标134.7亩、增减挂钩指标284.7亩、市指标1794.4亩、2021年度调整省指标(粤东西北)35亩。2021年佛冈用地组卷报批数量、质量和效率较上年均有大幅提升。
编制年度土地利用供应计划,加快重点项目用地供应,共批准供应土地117宗面积4176.86亩,其中,划拨土地64宗面积2307.96亩、出让土地53宗面积1868.9亩,土地出让金合计约156464万元。完成4个重点建设项目供应共501.4亩。
加快2020年已批复用地的征地、供地实施工作。2020年已批复土地2613.17亩已全部征收完成,已供应2213.9亩。
优化完善临时用地审批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2021年优化完善临时用地审批共11宗面积347.4亩,批复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1宗面积70亩。
扎实推进未供用地清理和“三旧”改造工作
任务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工作。针对历年已批复用地但未供情况进行去库存,最终以市下达任务完成率161%、省下达任务完成率196%超额完成任务。
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印发了《佛冈县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对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摸底调查,形成清单,加大处置力度。处置存量闲置土地69亩,增量闲置土地300亩,低效工业用地180亩。
稳步开展“三旧”改造工作。收集拟改造项目共5个并编制年度计划。
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摸查和上图入库备案工作。外业摸查实际设施农业用地共3176宗,认定符合现行设施农业用地和上图入库共766宗,合计备案95宗。
突出耕地红线,保质保量完成耕地保护任务
深入开展垦造水田建设工作。2021年,先后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共13个,建设总规模4466.12亩,新增水田面积3809.18亩,全部为自行垦造项目。其中,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2017—2018年度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共10个,建设总规模3300.17亩,新增水田面积2800.80亩,8个项目已通过部级审核并入库备案。
切实抓好补充耕地核查整改工作。补充耕地整改工作于2021年6月底完成初步整改,共86个补充耕地整改项目通过市级验收,整改面积共5326亩,核定整改耕地面积4481亩。其中,84个补充耕地整改项目已通过部级审核,2651.78亩耕地指标已按程序入库。
认真落实耕地评价和专项资金使用工作。一是开展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下发耕地恢复调查总图斑数量为12984个面积79461亩,意向恢复耕地面积约8050亩。二是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省级补偿资金使用。加强对各镇基本农田补贴使用的指导管理,2021年度省下达佛冈永久基本农田补偿资金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排水渠工程、水圳建设、损毁农田复垦、基本农田后续管护等项目。
认真完成空间生态修复任务
一是2021年清远市下达佛冈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任务4.52公顷,最终验收后完成复绿面积为6.74公顷,保质超量完成下达任务。
二是完成了586个历史遗留矿山的图斑核查工作,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生态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修复13个裸露破坏山体整治项目。
突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用矿行为
全力推进“大棚房”另案处理工作,2021年佛冈“大棚房”另案处理项目共31宗,已全部拆除并复耕复绿整改到位。
常态化开展违建别墅整治工作,共核查图斑和线索89个巡查面积16122亩,确认违建别墅问题项目9个,共29栋建筑,已全部完成整改。
零容忍”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佛冈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改项目共78宗,已整改61宗。
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2021年,佛冈局联合相关部门共组织打击非法采矿巡查240次,制停或捣毁非法采矿点13个,捣毁矿水池15个,共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7宗。
突出数字资源,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
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构建“一个平台、四个入口”的“1+4”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不动产交易网签、缴税、权属登记24小时不打烊;
二是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简化简易低风险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基本实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实施数据对接,推行“一窗受理、一并申请、集中办理、联动过户”模式,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已实现了“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开通用网、用电业务对接。
四是全力做好“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顺利完成不动产存量数据的数据汇交工作,保障上链数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另一方面根据上级部门检查结果针对佛冈不动产登记系统网络运行安全进行专项整改,保障不动产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
逐步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房地一体工作外业测量已完成100%。已开展78个行政村的调查工作,1个林场的权籍调查工作,已正式公示的行政村有78个,约16.445万宗,正式签章约13.5万宗,提交不动产登记发证568宗,正式发证106宗。
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2021年,全县完成不动产登记25632件,增收土地出让金9.8168亿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4150宗。
履行测绘监管职能,提升测绘工作能力。一是开展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驻点测绘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成果涉密方面的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了及时反馈,进一步督促测绘单位按照要求落实整改;二是建立联合测绘实施制度,推动联合测绘平台应用。
突出风险防范,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掌握佛冈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成功核销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综合治理工程扎实推进。一是扎实推进4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全部已按要求设立了专业监测仪器。二是积极落实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
群测群防体系得到夯实,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所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落实了县(镇)政府主要领导挂点以及群测群防责任人、群测群防管理员和群测群防专管员“三员”制度。编制印发《佛冈县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佛冈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突出日常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是针对全县持证矿山和过期矿山开展日常检查;
二是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是完成2020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核查工作;
四是开展建设用地范围开挖砂石土处置工作。
2022年工作部署
2022年,佛冈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按照科学谋划、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找准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为佛冈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加快推进佛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建立责权清晰、科学分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和跨部门执法业务工作机制,强化“全链条”执法。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加快完成土地征而未供工作,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从国土空间优化、土地计划安排、矿产资源供给等方面给予保障。
聚焦自然资源惠民利民,继续深入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加快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全面完成登记发证任务,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原文链接:http://nr.gd.gov.cn/gdlr_column/partyBuilding/djfc/content/post_3893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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