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义区木林水厂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5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于2022年2月16日至3月17日期间,对《顺义区木林水厂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网上公示。现将有关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公众反馈意见:规划道路并不详细,不能明确建设地点。农村一直使用自备井,饮用水也有过滤装置,水厂建设并不拉动经济,提高不了就业,占地面积较大。
回复意见:
1、村民提出的规划道路并不详细,不能明确建设地点的问题
顺义区木林水厂位于木林镇西南侧原规划产业用地内,东至双阳一街,南至规划南路,西侧、北侧现状为空地。我局通过办公电话多次联系村民均未接通电话。
2、村民提出的农村一直使用自备井,饮用水也有过滤装置的问题
为推动河东、河西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完善木林镇供水系统,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向居民提供保质、保量的生活饮用水,拟规划建设顺义区木林水厂。该水厂已纳入《顺义分区规划(2017-2035 年)》和《顺义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通过统筹新城与乡镇的供水设施建设,合理划分城镇供水分区,扩大城镇供水设施服务范围。水厂建成后可为木林镇中心区及周边村庄提供市政水源,远期可覆盖整个木林镇域内所有生产与生活用水。
3、村民提出的水厂建设并不拉动经济,提高不了就业的问题
反映事项与本次公示内容无关,故不进行分析采纳。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
2022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ghzrzyw.beijing.gov.cn/chengxiangguihua/ghlgg/sy_ghlgg/202203/t20220318_2633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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