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应用 > 正文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许可证已过期矿业权拟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青自然资公告【2022】3号

  为加强矿业权登记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过期矿业权清理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并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有关规定,现对175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矿业权(含到期前未按规定提出延续申请、地方财政项目、矿业权人已灭失或自愿放弃)拟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2年3月16日至4月14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于4月14日下午18:00前书面反馈我厅,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我厅将按规定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并向社会公告,公告后按非申请方式注销矿业权。

  附表:拟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第一批)

  联系电话:探矿权 0971-6114418(兼传真)

  采矿权 0971-6136448(兼传真)

  

2022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709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