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批新设升级延续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8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过审查和公示,决定批准新设升级延续下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见附表),现予公告。
附:2021年第三批新设升级延续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名单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