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担历史使命,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关于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实抓细抓好整治工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
二、落实责任分工,齐心协力推进
本次重点问题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突出部门分工协作,有序推进整治工作落实。
在自治区层面,厅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开展,组织各地开展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2类问题排查,对市级核实举证材料进行内业随机复核或现场抽查核实,督促指导各地依法依规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汇总上报我区工作情况。厅耕保处负责组织指导各地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工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2类问题,及时向同级执法部门提交问题清单。对确实难以恢复为耕地的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经批准改变耕地地类的行为,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自治区林业局督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市、县(市、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厅监测处负责在综合监测监管工作中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相关处室。厅审批办牵头,会同规划处、管制处、耕保处、执法局等对经已经依法查处到位,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其他处(室)按照职责,开展重点问题整治工作。
在市级层面,各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重点整治工作,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开展重点整治工作,负责对县级核实举证材料进行内业复核或现场调查核实,会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拆除复耕图斑进行逐个核查并出具认定意见,对重大、典型问题进行督办;汇总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最终整治成果按时向自治区报送。
在县级层面,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重点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全面排查本次重点整治的4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对标对表推进查处整改;履行属于职责范围内对违法行为发现、制止、查处、报告的职责,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逐个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将问题排查、整治情况逐宗登记造册并进行自检;按时向市级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最终整治成果。
三、聚焦整治范围,全面深入排查
各地务必把握本次重点整治4类问题的核心点、关键点和时间点,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中已发现问题,直接予以确认为问题。同时,结合国土变更调查、综合监管、日常执法发现、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其他线索来源,通过内业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对2021年占用耕地的卫片图斑和新建的挖湖造景、绿化带、绿色通道、绿化造林及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等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逐一登记造册并录入分类明细表。
四、坚持边查边改,强化监督问效
本次重点问题整治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整治一宗,严格依照《通知》整治范围、政策和标准,依法依规开展问题整治。要按照坚决止住新增、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印发之前已发生的重点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印发后新增的重点问题,最大限度的整改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对确实无法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及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涉及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整治过程中,《通知》未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的,要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向上报告,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
五、加快工作推进,按时报送成果
各市要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高效完成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工作:2021年12月23日前,市局向厅报送本市工作进展情况和初步整治成果;2022年1月20日前,市局向厅报送本市最终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及工作报告。
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或整治不实等典型问题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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