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结果(第23批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8
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安徽省公益性地质调查管理中心(安徽省地质调查与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家对安徽省广泰矿业有限公司企业申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洪昆仑
联系电话:0551—62553127
邮箱:164155852@qq.com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7日
1个拟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序列 | 项目名称 | 评审时间 | 专家评审结论意见 |
1 | 安徽省广泰矿业有限公司庐江县矾山镇王院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021年11月3日 | 该方案资料收集较齐全,野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基本满足方案编制要求,编制依据较充分,土地复垦责任区划分准确,矿山地质环境、土地损毁现状与预测评价结论可信,提出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措施符合矿山实际,恢复治理基金提取额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需求匹配,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同意方案通过审查。 |
附件:安徽省广泰矿业有限公司庐江县矾山镇王院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tzgg/146257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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