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形成,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期限
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三)规划范围
黑龙江省所辖行政区域(含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内的矿产资源。
(四)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省基础地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重大进展,资源保障程度和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矿山地质环境进一步改善,高质量发展的矿业产业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对规划关心的问题,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对规划实施的建议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2021年11月25日到2021年12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可将填写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2)以及减缓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相关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环评单位。
四、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院
联系人:王建民、李德胜
联系电话:0451-51158878
电子邮箱:1503114@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哈尔滨洁沃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婷
联系电话/传真:0451-88129552
邮箱:479872440@qq.com
附件:1.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25
原文链接:http://www.hljlr.gov.cn/zwgk/tzgg/202112/t20211202_279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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