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青海这样做!
针对我省历史遗留的超16万户(套)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小区”,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于近日出台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按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地制定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真正解决了群众办证的“堵点和难点”,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经统计,截至2021年10月,青海省共有351个小区162503户(套)住房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全省已解决并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小区数152个64391户(套)。
2021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基础,在学习借鉴外省已出台的有关化解政策的基础上,先后征求各市州政府、省级各相关部门意见,研究起草了《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经多部门多次讨论并修改完善,报请省政府同意后,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青海省当前因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不完善,达不到办证条件的9类问题一一制定相应的化解政策。化解措施主要涉及开发商主体灭失、补办用地手续、补办规划手续、欠缴税费、无法竣工验收、分散登记信息不一致、违法抵押、政策性住房未批先建等问题。
《指导意见》提出,开发商灭失的由市县政府指定代办主体,补办用地手续按照建设时有关政策规定补办;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照自然资源部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证缴分离”的原则,在追缴税费的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房屋建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按省住房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全省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执行等具体化解意见。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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