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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人机测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人机测绘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调测绘资质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依法持证测绘、遵守无人机飞行相关制度要求,同时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和安全培训、加大违法测绘活动查处力度。

  《通知》共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主要从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两个方面,强调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由于地理信息日益呈现高精度、易采集、易传输等特点,由此带来的地理信息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因此,《通知》重申了对测绘资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保密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增加无人机安全航摄等内容的培训。第二部分主要从持证测绘、严格备案和遵守飞行规定方面,重申落实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无人机测绘活动依法审核、备案的要求。第三部分主要从监督管理方面和违法案件查处方面予以强调。无人机飞行审批不仅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队、民航、保密、公安等相关部门也有相应的监管审批职责。对于不按规定备案、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及未依法获取、持有、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等情形,将根据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整顿、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不同情形处理。

  《通知》主要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易忽视的有关条款进行强调,并结合广西实际,对有关规定进行梳理,进一步重申我区范围内的无人机测绘活动的规定,既要保证无人机航摄技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又要保障国家的地理信息安全,还要确保测绘活动的人员正常履行工作纪律,不越法律红线,不突破保密底线。

      相关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无人机测绘活动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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