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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拜城县卡郎果尔锰矿一矿区深部普查等14个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9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新探出协议〔2021〕002号

   

  根据《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拜城县红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拜城县卡郎果尔锰矿一矿区深部普查等14个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受让人:拜城县红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拜城县卡郎果尔锰矿一矿区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勘查区面积:0.03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锰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拜城县卡郎果尔锰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拜城县红山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二)受让人:拜城县星晨锰矿

  项目名称:新疆拜城县星晨锰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勘查区面积:0.17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锰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拜城县星晨锰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拜城县星晨锰矿,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三)受让人: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市天湖铁矿区Ⅰ号铁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勘查区面积:1.44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哈密市天湖铁矿区Ⅰ号铁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四)受让人:伊吾鑫硕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伊吾县伊吾淖毛湖北铁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勘查区面积:2.71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伊吾县伊吾淖毛湖北铁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伊吾鑫硕矿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五)受让人: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

  项目名称:新疆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自治州乌恰县

  勘查区面积:0.83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乌恰县阿克塔什铁矿,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六)受让人:新疆新隆源工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托克逊县喀拉克孜勒金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勘查区面积:0.21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金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托克逊县喀拉克孜勒金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新疆新隆源工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七)受让人: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勘查区面积:7.00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煤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托克逊县黑山矿区小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八)受让人: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Ⅲ号铁矿上部及

  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勘查区面积:1.59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福海县加尔巴斯岛Ⅱ、Ⅲ号铁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福海县明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九)受让人: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哈巴河多拉纳萨依金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勘查区面积:4.36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金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哈巴河多拉纳萨依金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哈巴河华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十)受让人:塔什库尔干县瓦恰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瓦恰铅锌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勘查区面积:2.44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铅锌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瓦恰铅锌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塔什库尔干县瓦恰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十一)受让人:塔什库尔干县翁吉勒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翁吉勒铁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勘查区面积:1.10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铁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塔什库尔干县翁吉勒铁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塔什库尔干县翁吉勒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十二)受让人:新疆拜城县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拜城县音西铁列克厄肯煤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勘查区面积:4.48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煤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拜城县音西铁列克厄肯煤矿深部普查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新疆拜城县音西铁热克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十三)受让人:新疆拜城润华煤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拜城县润华煤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勘查区面积:0.68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煤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拜城县润华煤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新疆拜城润华煤业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十四)受让人: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新疆伊宁县阿希金矿深部普查

  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勘查区面积:0.35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金矿

  勘查程度:普查

  协议出让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1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新党厅字〔2018〕5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将已设新疆伊宁县阿希金矿采矿权范围垂直投影的深部探矿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西部黄金伊犁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本公示期为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

   

  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

  联 系 人:何玉彪

  联系电话:0991-8815084

  传   真:0991-2695002

   

  2021年9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tzgg/202109/d183ba0f8566416fbf37da9b652851d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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