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投诉 > 正文

致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邹海涛镇长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 作者:

尊敬的邹海涛镇长:

  您好,我们是通州区张家湾镇陆辛庄农户代表李瑞华、禹志刚、范德江。我们因在土地确权工作中被排除在确权范围之外,村、镇政府又未予以合理解决,今只能以公开信方式向您求助。

  我们是张家湾镇陆辛庄村农户。我村2019年制定土地确权方案,起点终止点都是2004年。2020年8月25日村委会开始与村民陆续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台账。而我们这些农户由于2004年前户口迁出本村2005年又陆续迁回,村委会以2004年没有我们这部分人的信息为由,不与我们签订承包合同。

  2020年我们这些人曾经到区政府反映情况,接待人员受理并告知我们:‘土地确权是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不是说村委会说不给就不给的。首先的是农民,只要你们当时在梨园没有确权,返回村里必须给确权。’接待人员还将此事转至张家湾镇政府解决,但时至今日镇政府严重不作为,使问题一直拖延至今都未解决。

  2004年,我们是为了孩子上学才将户口迁出本村,但我们一直是农户,一直享受着村里发放的土地收益。按照《土地承包法》和相关确权政策,我们这些人都应当纳入确权范围。更何况我村确权后,还剩2000多亩耕地,并不是无地可确权啊!

  1、我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大量违反确权方案实例

  从镇政府调出的部分确权信息中,我们发现了如下问题:

  (1)有和我们一样在2005年以后迁回来的人员也给确权的,如季荣敬(第80页,0379号,2人,3亩)就和我们一样同属迁出迁入人员;

  (2)确权方案截止日期委2004年4月底,户口于2005年以后迁入的人员也有确权的,如高月红媳妇(第103页,0478号,2人,3亩)和孩子(第1页,0487号,1人,1.5亩)的户口都是2005年迁入本村的;

  (3)确权方案第六条规定退休工人是不在确权范围的,目前已查明的就有6名退休工人给与了确权,如我村电工季连国的父亲季荣来就是退休工人(第4页,0019号,6人,9亩)

  (4)最严重的是整户灭失人员也有给确权的,如葛义(第60页,0288号,2人,3亩)既是退休工人又是灭失户;张福民本人是退休工人其妻子小荣兰已经去世(第78页,0371号,2人,3亩);

  确权方案是村委会主持制定的,而在土地确权实际工作中却又不能严格执行既定标准,没有做到公平、客观的对待每一位村集体成员,这还有公平可言吗?村委会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们部分村民的利益。

  2、村委会在确权工作中存在舞弊行为

  (1)在此次确权工作中,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入户调查、实地测量,所有农户确权证上四至不清,四至全是沟渠,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2)以村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光利为首的村两委会涉嫌以权谋私。确权方案以2004年为起止点的目的就是村干部们为照顾自己孩子制定的。张家湾镇别的村都是按2004年作为起点,哪年确权哪年作为止点。唯独陆辛庄确权方案是2004年即是起点又是止点。因为如果将现在定为止点他们的孩子就不能享受确权了,包括村书记王光利在内的村干部们的孩子早已转为居民了。

  我们请求领导重视此事,能够调取2004年发放的全村所有农户土地承包收益证,与现在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做一对比,彻查村干部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落实我们这些村民依法享有的土地确权的权利。

  村民代表:

  李瑞华

  禹志刚

  范德江

  2021年8月25日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