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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5 来源: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85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8月19日

  (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省转型出雏型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转型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1〕85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政务公开,推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打造阳光政府

  (一)加强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

  1.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公开。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相关历史规划。(责任单位:空间规划局等有关处室局)

  2.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推动各市进一步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时效。2021年“双公示”工作中“征地信息公开”由我厅负责考核,今年主要抓录入工作,考核针对的是各市。(责任单位:用途管制处)

   3.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各地市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指导督促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公开住宅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利用矿业权市场平台发布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责任单位:权益处、利用处、矿业权处、油气处,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在矿业权市场平台发布出让信息)

  4.加大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及时公开厅出让登记矿业权的出让、受理、登记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测绘资质审批中涉及的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所申请测绘资质类别等级等信息;推进占补平衡信息公开,将补充耕地的照片和位置信息上图入库并公布。(责任单位:用途管制处、耕保处、矿业权处、测绘处,审批处负责发布矿业权登记信息)

  5.及时公开厅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公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处理)案卷信息。(责任单位:审批处、执法局)

  6.做好自然资源成果信息公开。推进自然资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向社会公开。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公开。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重点发布或更新行政区划、重要地名以及道路、机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地理信息,发布天地图2021版,推进各地开放与发布历史遥感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源。(责任单位:调查处、测绘处、地信处、科外处,各有关处室局)

  7.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厅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厅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责任单位:财务处)

  (二)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1.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2.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要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

  3.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相关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定为主动公开。联合发文的,由我厅牵头的要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加强解读回应,促进自然资源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

  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增加“便民答复”内容。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视情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责任单位:各依申请公开办理处室局)

  (二)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提升解读质量。从2021年起,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必须进行解读且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责任单位:各政策性文件制定处室局)

  2.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各处室局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和厅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也可以申请在“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将对被采用的政策解读材料的综合点击量、社会反响等进行评选,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依据。(责任单位:各政策性文件制定处室局)

  3.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出台的政策措施,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积极利用厅网站“在线咨询”栏目,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局)

  (三)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要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衡量标准,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杜绝不管不顾放任舆论发酵、自说自话回避舆论焦点、空话套话引发舆论热议等现象发生。

  厅网站“在线咨询”“厅长信箱”要每周至少登录3次,网民留言要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提升互动回应的社会效果。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局)

  (四)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

  在我省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对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要进行通报并限期改正。(责任单位: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处)

  四、夯实基础,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做好“政策法规”专栏管理工作

  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对厅政务信息进行梳理,按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厅网站“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责任单位:法规处)

  (二)完善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在厅网站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栏目设置和信息分类。按照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部署,按照统一要求做好网站迁移,实现省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域名格式、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责任单位:办公室、事业发展中心)

  五、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公开质量

  (一)启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启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根据申请书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依申请公开承办处室局)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1.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办公室)

  2.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制与督促约束,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制度。(责任单位:法规处)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厅行政复议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引导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法规处)

  六、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双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明确数据报送工作流程,明确内部责任管理办法,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限的各处室局应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本部门“双公示”工作。严格按照“7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和“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向信用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全量报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填报说明》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校验规则》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地填写信息,进一步提高数据完整度和准确性,确保数据标准合规报送。进一步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意识,做好“双公示”工作台账。(责任单位:油气处、测绘处、地信处、审批处、执法局)

  七、提升专业水准,抓好工作落实

  (一)强化机构职能

  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各项政策要求,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要加强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充实人员队伍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管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两项职能应分别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抓好培训考核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厅机关各处室局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对厅印发文件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凡公开必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查”。(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局)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2108/t20210831_265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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