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解读《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17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陈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今天,我们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副厅级干部赵培金先生、国土测绘处处长肖健女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晓军先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处处长吕文强先生,省大数据局电子政务处处长苏毅先生,就文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赵培金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赵培金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7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大数据局、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改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测绘服务领域推行“多测合一”改革,主要是为了全面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开放市场、统一标准、成果共享、高效服务、依法监管”的总体思路,提升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打破行业垄断,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意见》编制过程

  2020年上半年,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探索实施了“多测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全省16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出台了市级“多测合一”改革政策性文件,并有序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在前期收集、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开展函调问卷的基础上,今年4月赴威海、日照、潍坊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听取各地改革推进情况和意见建议。5月份,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指导意见》(初稿)。6月份,征求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大数据局、省工改办以及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7月12日又征求了自然资源部的意见建议;7月20日,省自然资源厅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指导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7月22日根据厅长办公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又组织有关处室和济南、淄博两市包括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内的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座谈。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反馈意见,我们又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会签后印发实施。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测绘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改革任务,提出改革举措,《指导意见》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范围和目标。

  “多测合一”改革不是全流程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而是从“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供一次”为目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多测合一”改革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全流程,针对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业务。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自行开展的测绘业务不列入改革范围。

  “多测合一”改革所指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山东省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二部分明确了改革的4项主要任务。

  一是整合测绘事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分阶段或全流程整合成一个测绘事项。

  二是统一测绘基准和技术规程。“多测合一”统一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若因大比例尺测图等原因,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地方平面坐标系统的,应使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且唯一、合法的地方平面坐标系统,并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各市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三是搭建成果共享平台。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搭建省市县“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测绘服务机构提供的测绘数据的统一汇聚,并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给相关部门。全省“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完成前,各市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添加“多测合一”模块,实现测绘成果上传、数据共享等功能。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及时清理、取消本行政区域涉及测绘市场的行业性保护政策,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专门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更不得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变相垄断测绘市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或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将规划验线测量、竣工勘验测绘事项及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所涉及的全流程测绘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以减轻企业负担。测绘服务机构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发现共享测绘成果质量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按需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实,依据成果开展审批、验收、登记发证等工作。

  第三部分明确了改革的职责分工。

  《指导意见》明确了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大数据、行政审批服务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多测合一”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是牵头部门,负责维护运行“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对“多测合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住建部门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负责推动“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多测合一”成果运用。

  人防部门通过“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审核,可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

  大数据部门指导本级自然资源部门部署全省统一的“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在各部门间互认共享。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多测合一”成果运用。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提出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的测绘事项内容清单及要求等,做好测绘成果互认共享。

  第四部分明确改革的保障措施。

  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确保“多测合一”改革顺利实施。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建设数字强省,是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塑成优势、提升省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推进“多测合一”改革,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是数字惠民的新举措,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希望大家多多宣传“多测合一”改革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标准推进“多测合一”改革,让改革成果更好更快惠及群众和企业,为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政务服务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陈琛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宏网记者

  我们了解到,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筑许可营商环境,能否从这方面解读一下“多测合一”有关要求和预期效果?

  李晓军

  首先感谢记者朋友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实行“多测合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全流程、全覆盖”的改革。全流程是指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市政公用接入全过程。全覆盖是指不仅包括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也包括施工图审查、测绘等中介服务事项。201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于工程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要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2019年省政府《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统一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

  实行“多测合一”也是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办理建筑许可是营商环境评价中重要的一项指标。在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建筑许可过程中,为满足不同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要求,需要建设单位多次委托开展测绘工作,测绘环节多、时间长、费用高等问题,是市场主体反映的比较突出问题之一。全国和我省都在积极探索推进“多测合一”工作。今年,我们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的改革举措,并作为今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的一项重要政策,提请省政府印发实施。

  推行“多测合一”改革,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市场主体办理建筑许可获得感的有效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助于减环节。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等阶段均涉及多项测绘工作,实行“多测合一”后,十几个测绘事项可整合为三四个综合测绘事项,申请人所需办理环节大幅压减。二是有助于减时限。据统计,委托一家测绘机构实施联合测绘,充分应用前期测量成果,全流程测绘工作日可压缩三分之一左右。三是有助于降费用。根据地方实践,实行“多测合一”后,综合测绘费用可降低20%以上。四是有助于减材料。通过“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不同阶段测绘成果实现汇聚和共享,无需建设单位重复提交。从我们到企业和项目实地调研来看,这项改革普遍受到建设单位的欢迎。

  下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全面落实“多测合一”指导意见有关政策,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不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大众日报记者

  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测绘服务涉及土地、规划、房产、人防、城建档案等领域,山东省“多测合一”改革中涉及的具体测绘事项如何进行有效整合?

  肖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涉及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

  我们所说的“多测合一”改革,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在各建设阶段所涉及的测绘服务事项实现对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单位承担、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改革。

  这里既有测绘事项的整合(将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测绘事项进行有效联合,将四个阶段的测绘事项分阶段或全流程整合成一个测绘事项),又有测绘成果的整合(将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多个阶段的测绘成果质检、入库、管理到一个平台)。

  下面我着重介绍一下测绘事项的整合。本着破除行业垄断、避免重复测绘、减少多次委托、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指导意见》提出将每个审批阶段涉及到的测绘业务分别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这样总计整合为四个测绘事项。

  我们提倡,各市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有序推进测绘事项整合。可以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整合为四个测绘事项,也可以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四个综合测绘事项的基础上再进行有效整合,整合成三个或者两个测绘事项,最终达到全流程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的目标,鼓励一个测绘事项委托一次,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在技术层面上,《指导意见》提出“多测合一”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方便测绘成果互认共享。

  《指导意见》提出要统一“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为“多测合一”改革提供技术保障,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同时,改革探索以项目供地时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各阶段测绘成果,推动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作为标的物的唯一识别标识,便于成果沿用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同时为测绘成果查询、检索、统计提供唯一编码,这个唯一编码贯穿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管理全流程。

  齐鲁晚报记者

  《指导意见》提到搭建全省“多测合一”服务平台,请问大数据局作为主管部门,对搭建平台有什么设想和举措?将实现什么功能?

  苏毅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省大数据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着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先后开展云上大整合、网络大统一、数据大汇聚“三大攻坚行动”,组织“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持续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建成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扎实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搭建省市县“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测绘数据的统一汇聚共享,是政府部门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平台分为省市县三级建设,主要实现测绘服务机构管理、项目测绘事项委托、测绘合同备案管理、测绘业务管理和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管等功能,并与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信用(山东)等相关系统实现对接,实现全面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对这项工作,省大数据局高度重视,从项目建设、数据共享等方面全力支持。一是强化系统支撑。我们把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作为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做好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对涉及“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的项目,加快审核速度,优先资金保障,确保顺利实施。二是强化云网支撑。针对工程建设业务稳定性要求高、资源需求量大等特点,对所需云资源及时动态调整,加强后备资源配置,充分保障住建云资源弹性可扩展,协调云服务商加强运维力量,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强化网络支撑,优化政务外网体系架构,实现对省市住建业务的多线路高可用保障。三是强化数据支撑。依托全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测绘数据在各部门间互认共享,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提供数据支撑,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农村大众报记者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是为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人防工程建设如何融入“多测合一”改革?

  吕文强 

  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正如您刚才所提及的,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事斗争准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民性的防护工作和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要贯彻国家安全观,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长期以来,省人防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注重战备效益强化使命意识的同时,进一步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推动人防转型发展,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统筹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人防工程+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群众休憩娱乐”模式,不仅提高了城市空间承载能力,有效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矛盾,而且对解决交通难、停车难、环境污染等“城市病”发挥了应有作用。我们积极参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工作,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并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入“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将“人防工程竣工测绘”融入“多测合一”改革。实现了人防工程全过程、全环节融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减事项、压环节、压时限、减材料、降费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将人防审批并入规划许可,为人防工程竣工测绘融入“多测合一”改革创造了条件。在规划核实测绘时,一并完成人防工程竣工测绘业务,通过“多测合一”提供的竣工测绘成果与联合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比对,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实现“以测代核”的目标,提升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将人防工程竣工测绘融入“多测合一”改革,是落实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 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的重要措施;是省人防办改变人防工程单独委托开展测绘业务造成测绘标准不统一、环节多、时间长、费用高等问题的重要措施。

  实行“多测合一”后,工程建设项目不需要单独开展人防工程竣工测绘,减少了1个事项;不需要单独出具人防工程测绘成果,通过成果共享实现“以测代核”,减少了现场核实环节;不需要单独委托,降低了测绘费用,减少了企业负担;不需要单独提供测绘成果,通过成果共享,减少了申报材料,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省实施“多测合一”改革能达到什么预期效果?

  赵培金

  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也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测合一”改革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首先从服务对象来看。从建设单位角度来看:减少单位测绘成本支出,缩短测绘时间,切实为企业减负。从测绘资质单位角度来看:缩短测绘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测绘效率。从行政审批部门来看:各级各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工作,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

  (2)其次从业务流程上来说,真正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规划、建设、不动产等测绘事项分别开展专项测绘工作,分别审核验收,工程繁杂,周期长,并且存在同一标的物重复测量,相同材料重复提交等现象。“多测合一”改革破除各自为阵,实现测绘业务流程全覆盖;打破信息孤岛,测绘成果互认共享;打通测绘服务机构与行政审批部门横向通道,助力行政审批。

  (3)最后从工作任务上说,达到成果互认共享,优化市场环境,强化质量管控的目的。各市应及时清理、取消本行政区域涉及测绘市场的行业性保护政策,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专门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更不得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变相垄断测绘市场。

  “多测合一”改革可以使测绘成果在不同部门间实现互认共享,使测绘成果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有关部门可以按需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实,依据成果开展审批、验收、登记发证等工作,达到强化质量管控的目的,测绘服务机构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发现共享测绘成果质量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陈琛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处赵坤,电话:81691935。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fgwj/zcjd/202108/t20210817_3699743.html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