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生态办环资〔2021〕1号)和《安徽省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实施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绿色发展办〔2021〕1号)要求,现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行动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要求抓紧落实,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反馈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许明伟;联系电话:0551-62553324)
附件1: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2: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2021年7月20日
附件1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重大举措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工作计划和措施 | 成果形式 | 完成时间 | 备注 |
一、坚决抓好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政治责任摆进去,把领导责任摆进去,把工作责任摆进去,真正在思想上高度警醒警觉起来,不断增强守护绿水青山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 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 方魏 62553251 | 1.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 2.以巢湖、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为镜鉴,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 研讨材料等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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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调查处置,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切实把问题的起源、成因和责任查清查明。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具体问题科学精准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务实过硬的整改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决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 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 张琪 62553303 | 制定《巢湖、东至大历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损害问题通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并按月调度整改进展 | 完成整改销号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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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举一反三,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警示片指出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及“三大一强”专项攻坚“严重促”行动开展情况,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回头看”“大起底”,全方位梳理排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统一起来,加快构建生态环保治理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 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 张琪 62553303 | 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中涉及我厅监管项目加强整改服务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梳理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 | 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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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农业农村绿色转型发展 | 33.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组织协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补充耕地指标国家统筹。加快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 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耕保处、生态修复处 | 叶顺松 62553325 张琪 62553303 | 1.规范占补平衡方面:一是加强考核,将耕地保护相关内容融入对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二是严格补充耕地审核入库。三是落实“占优补优、占水补水”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遏制耕地“非农化”方面:一是对“非农化”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对2020年9月10日以来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建立台账,二是组织召开耕地“非农化”推进会,指导地方组织开展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对2020年9月10日以后发生“非农化”问题,逐个整改到位。三是开展“非农化”情况工作调研。 3.指标统筹方面:一是根据《安徽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指南》,适时开展省域内指标交易。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申请国家统筹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国家统筹。 4.耕地质量方面:一是建立 “田长制”,二是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三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考核情况、耕地制止“非农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指标调剂通知、耕地保护激励办法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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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城镇绿色转型发展 | 47.按规定履行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程序,严格落实工程保护和生态修复、补偿措施。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规划处 | 裴付龙62553109 | 按照论证程序,出具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建议的审查意见。 | 建设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建议的审查意见。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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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 59.编制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责任处室:规划处、生态修复处 | 王辉62553101 张琪 62553303 | 规划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出台前,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修复处:成立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制定编制工作方案,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 规划处:《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生态修复处:提交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成果。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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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开展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实施两淮矿区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 张琪 62553303 | 对列入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的211个目跟踪调度督导,并重点调度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的17个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 按计划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 持续推进 | 沉陷区治理由发改部门牵头 | |
十一、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 82.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安徽省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 | 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综合处 | 李晓原 62553047 | 发函至各个成员单位总结梳理改革进展,及时掌握改革情况。 | 总结改革进展情况。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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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处室:权益处 | 卢俊义62553085 | 配合省发改委起草我省实施方案,明确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任务。梳理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指导我省实践。指导黄山市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开展试点。 | 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实施方案。编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汇编。指导黄山市开展试点形成试点报告。 | 序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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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绿色发展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重大举措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工作计划和措施 | 成果形式 | 完成时间 | 备注 | |
(三)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 20.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 强化开发区用地管理,完成2020年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的分析报告。继续做好开发区扩区、升级、调区等用地审核和其他各类园区用地审核。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完成2021年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集约利用专项评价。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利用处 | 孙莉莉62553095 | 部署任务及培训;开展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集约利用专项评价工作;分析总结成果及经验。 | 报告 | 2021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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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 37.实施净土保卫战。 | 深化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 |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 | 陈喻 62553117 |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在建设用地审查中,如项目用地涉及污染地块,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 /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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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 建立废弃矿山修复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拟实施市场化修复废弃矿山项目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开展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任务。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 张琪 62553303 | 出台《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意见》,组织各地摸排,建立全省市场化修复废弃矿山项目库,对外推介;年内计划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11个,计划年内完成189个,其中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17个。 | 出台文件、建立项目库、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 2021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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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 58.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 | 积极支持合肥市《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1-2023)》申报国家财政补助项目库,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 张琪 62553303 | 《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21-2023)》列入国家级项目,同时筹备省级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并组织实施。 | 确定国家级和省级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工程项目。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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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 60.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 构建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等。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处室:规划处、耕保处 | 王辉 62553101 | 规划处: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要求,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规划。 耕保处: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 规划处: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意见。 耕保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 规划处:持续推进; 耕保处: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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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 | 66.不断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 不断健全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利用处 | 陈巧银62553096 | 根据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 | 持续推进土地、矿产、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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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权益处 | 卢俊义62553085 | 会同省林业局印发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滁州市、黄山市开展试点。会同省有关部门总结梳理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编制我省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 | 编制我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报告,报送自然资源部。上报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 序时完成清查试点年度任务。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我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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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 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森林、湿地、水流、耕地、大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努力构建生态补偿有效机制。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 许明伟 62553324 | 1.按照省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要求,根据我厅职责任务推进试验区建设。2.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考核。 | 会同省有关单位构建更加有效的生态补偿制度。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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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 70.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 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开展补充耕地核查,剔除不真不实的补充耕地,建立明净可靠的补充耕地储备库。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耕保处 | 叶顺松 62553325 | 1.加强考核,将耕地保护相关内容融入对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等。 2.严格补充耕地核查和审核入库。 3.落实“占优补优、占水补水”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4.规范补充耕地交易。 | 考核情况,情况通报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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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 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编制实施省国土规划纲要。 |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处室:规划处 | 王辉62553101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省域协同实施。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出台前,公开征求意见。 | 《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 2021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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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tzgg/145928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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