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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布三起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4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今年1月,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了3起土地违法案件,向相关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并通过《中国自然资源报》、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深刻认识严格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法、严查案件、严肃追责,用“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相关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整改。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这3起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意见。

  1.云南省曲靖市原马龙县政府违法批地建龙湖公园案。

  2017年6月,原马龙县政府(2018年5月撤县设区)未经依法批准下发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启动龙湖公园项目建设,责成原马龙县土地收储中心进行土地收储,授权原马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实施项目建设。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原马龙县发展和改革局、原曲靖市规划局马龙分局、马龙区自然资源局相继违规批准项目立项、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用地预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2019年2月,项目开工建设,总占地2152.01亩(耕地1774.19亩)。其中,开挖水面占地837.92亩(耕地732.98亩),绿化用地962.81亩(耕地807.80亩),游客中心、婚纱馆、停车场、道路等配套设施占地272.33亩(耕地231.82亩)。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后,该项目仍继续施工建设。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责成马龙区政府对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予以收回。恢复耕地面积1113.12亩,恢复后交由原土地所有权人耕作管理。确需保留的水库、桥涵、道路等用地,将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相关责任人已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2.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政府违法批地建森林公园案。

  2018年初,上蔡县未经依法批准决定启动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县长办公会明确原上蔡县林业局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并要求相关乡镇做好土地租赁及补偿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2019年1月项目开工建设,总占地2548.32亩(耕地2440.43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1.11亩)。其中,开挖水面占地486.7亩(耕地454.59亩),绿化植树占地1946.56亩(耕地1873.89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1.11亩),配套设施占地115.06亩(耕地111.95亩)。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撤销上蔡县人民政府2018年同意建设森林公园的批复及相关文件,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复耕土地2001.32亩(原耕地1925.54亩),依法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确需保留的水库及配套设施等,将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上蔡县委、县政府向驻马店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已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3.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委、县政府违法占地建花炮文化博览园案。

  2015年7月至2018年3月,上栗县委、县政府未经依法批准决定征地建设花炮文化博览园项目,由上栗镇政府负责征地,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实施项目建设。2018年5月项目动工建设,总占地279.23亩,其中已取得用地手续36.21亩,建设了博物馆及观礼台;违法用地243.02亩(均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开挖水面占地82.41亩、绿化占地116.22亩、博物馆部分建筑及配套设施占地44.39亩。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责令上栗县委、县政府撤销违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决定,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恢复耕地240.3亩,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对拆除建筑物将影响已取得用地手续的博物馆整体安全的2.72亩用地,将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上栗县委、县政府向萍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责任人已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ywbb/202107/t20210721_2663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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