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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通报10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19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贵州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近期全省处理的10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同时,采取疏堵结合,从规划、审批等方面进一步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月平进行情况通报并答记者提问。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我国14亿人的生存问题,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不能有任何闪失。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指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当务之急,就是要立行立改,坚决止住增量,防止再增加违法违规面积。2020年7月29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关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疏和堵两个方面,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用地需求,强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020年7月13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7月3日以后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复耕,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增量问题。2020年8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增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取卫星遥感监测、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零容忍”的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0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如下

  

  01、六盘水市钟山区代某违法占地建设洗车场案

  

  2020年9月,代某违法占用钟山区木果镇木果居委会0.67亩耕地建设洗车场。2021年1月,钟山区自然资源局发现其违法行为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木果镇人民政府已督促当事人拆除地面构筑物,土地已复耕。

  

  

  

  02、安顺市紫云县韦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4月,韦某违法占用紫云县猫营镇牛场坡村0.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当月,猫营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03、毕节市织金县杨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2021年4月,杨某违法占用织金县马场镇马家屯社区0.27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当月,马场镇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要求杨某限期拆除该违法建筑。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04、黔东南州天柱县龙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

  2021年4月,龙某违法占用天柱县石洞镇雷屯村0.1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住宅。当月,石洞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05、黔南州都匀市杨某违法占地建设养猪场案

  

  2021年4月,杨某违法占用都匀市平浪镇平浪村0.45亩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4亩)修建养猪场。今年5月,平浪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06、黔南州贵定县罗某违法占地建设养殖场案

  2020年10月,罗某违法占用贵定县德新镇高枧坝村0.48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养殖场。今年5月,德新镇人民政府发现后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07、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韦某违法转租土地案

  

  2020年12月,韦某违法转租义龙新区万屯镇阿红村1.25亩永久基本农田给某设备公司建设漏粪板加工项目。今年4月,万屯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08、贵阳市开阳县高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

  

  2020年10月,高某违法占用开阳县龙水乡花山村0.0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2021年3月,龙水乡人民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09、铜仁市松桃县田某违法占地建设房屋案

  2021年5月,田某违法占用松桃县世昌街道上大坪社区0.4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房屋。2021年5月,世昌街道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了该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10、遵义市绥阳县詹某违法占地修建停车场案

  2020年9月,詹某违法占用绥阳县洋川街道民兴村2.45亩耕地建停车场。同年11月,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洋川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停车场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强调,下一步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好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持续采取“零容忍”态度和“长牙齿”硬措施,强化监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及的违纪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107/t20210720_69134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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