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第一届山东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林草品种审定工作,促进林草良种的选育、生产和使用,推动优质、高效林草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以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规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将成立第一届山东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本着公开、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遴选第一届山东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选推荐范围
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市林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中从事林草品种的科研、教学、生产、推广和管理等工作的专家。
二、人选条件
1. 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地开展品种审定工作。
2. 熟知与林草品种审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3. 长期从事林草品种选育、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等工作,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掌握当前育种技术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育种实践经验,了解种苗生产应用需求,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公信力。
4. 身体健康,能从事野外调查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相关领域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泰山学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取得国家有关高层次人才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 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推荐方法
1. 委员推荐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的程序进行推荐。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山东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1)签注意见,并提供学术论文首页、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代表性业绩材料(不超过10项)复印件和PDF电子版。
3. 推荐单位要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遴选推荐符合要求的委员,推荐时要注意委员从事专业领域与推荐人数的均衡。
4. 各单位于2021年7月23日前将委员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寄送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 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人员对委员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
联系人:李景涛 邮箱:ljt827@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948号,省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712室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8563616
附件:1. 山东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 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人员汇总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106/t20210624_3634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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