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2021年度立项指南》的通知
辽自然资办发〔2021〕51号
各市自然资源局,省内各地质勘查单位:
现将《辽宁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2021年度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大地质+”相关项目由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具体建议,由各市自然资源局充分论证后向省厅提出具体建议。
二、“矿产勘查”相关项目省内各地质勘查单位向充分论证后向省厅提出具体建议。
三、建议项目通过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kc.lndkw.com/)完成申报工作。我厅将组织省级地质勘查项目专家论证,择优纳入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5月10日-9月10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辽宁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2021年度立项指南
为持续推动地质工作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地质工作服务水平,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地质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2021年度立项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绿色地质勘查,为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地质服务,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申报原则
(一)聚焦全省重大战略需求,服务高质量发展
聚焦国家战略性矿产及我省优势矿产、紧缺矿产,精准对接国家需求;围绕我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经济布局,精心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地方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推动地质工作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全面振兴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坚持项目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工作质量
发挥科技创新对地质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提升地质工作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地质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地质工作基础性先行性作用。重点支持取得找矿成果良好、具有找矿潜力的续作项目;优先支持立项依据充分、资料翔实的新开项目。
(三)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质工作新体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地质勘查活动全过程,依据《绿色勘查指南》(T/CMAS0001-2018)开展工作,推动地质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申报重点
(一)践行“大地质+”理念,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根据刘宁省长政府工作报告内容,聚焦全省重大战略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践行“大地质+”理念,提供高质量基础地质支撑,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1.围绕我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经济布局,加强综合地质调查,为全省重大工程科学规划提供基础地质支撑。
2.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关注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示范“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生态”等基础地质项目,为特色农业、休闲旅游、健康产业基地建设等领域提供基础地质服务,打造经济新增长极。
3.助力地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乡村实际和具体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地质勘查工作,将乡村振兴与地质勘查工作有机结合,为乡村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多元化地质服务。
(二)继续开展矿产勘查,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把支撑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放在地质勘查工作最核心位置,继续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切实提升我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1.重点围绕铁、铜、金、石墨、萤石等战略性矿产,硼、滑石、玉石3种省内优势矿产,锰、银、铅、锌4种省内紧缺矿产开展矿产勘查立项,推动实现我省地质找矿新突破。
2.重点关注辽东金多金属矿集区、鞍本地区铁矿等重点区勘查,继续探索“三稀”矿产资源勘查,支持大中型矿山外围矿产勘查,统筹兼顾其他具有找矿潜力区域勘查资源勘查,继续开展全省地质勘查综合研究与成果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