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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63个探矿权人提交的“无法汇交地质资料承诺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2021年 第1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91号)部署,经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有63个勘查项目因受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开展地质工作,未形成地质资料。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上述探矿权人已提交了《无法汇交地质资料承诺书》。现予以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

  联系人:李东风 13940295196

  特此公告。

  附件:提交《无法汇交地质资料承诺书》项目清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