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约谈20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地区 促进坚守耕地红线
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督察,是土地管理法赋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的法定职责。
近期,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统一安排,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约谈了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浙江省绍兴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苏省盐城市、安徽省阜阳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漯河市、广东省清远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湖北省黄冈市、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曲靖市、陕西省榆林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19个地市人民政府和甘肃省兰州新区管委会,面对面指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加大整改查处力度,遏制违法违规问题,严防死守耕地红线。
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度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重点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着各种旗号破坏占用耕地的行为以及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体上看,各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不断采取新的措施,但督察同时发现,部分地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比较突出,“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不到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此次约谈的20个地区中有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一是新增违法违规用地总量大,在本省位于前列,有的区县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二是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仍有顶风续建、新建问题,有的已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三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补充耕地不合规,有的在生态脆弱区占用法律法规禁止开垦的林地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用于补充耕地;五是落实督察意见整改不力,有的存在敷衍整改、弄虚作假情形。
约谈会上,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和被约谈地区负责同志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被约谈地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重性,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依法依规推进存量问题整改,实事求是、分类处置,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健全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省级层面抓好地市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被约谈地区负责同志表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正视约谈指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坚决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落实到位,该立案的抓紧立案、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移送的坚决移送,对失职失责和弄虚作假问题,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契机,推进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持续加大督察力度,采取更严格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加强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督察工作。对被约谈地区开展督导核查,对整改查处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督促纠正,并按照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与纪检监察贯通机制要求移交移送,多措并举严起来,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ywbb/202104/t20210428_2630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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