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1〕28号
各市(州)、县(区、市、行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质量和层次,充分交流自然资源系统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政务信息是了解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动态、掌握工作实际情况的重要渠道,也是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交流经验、展示成效的重要平台,具有联系上下、沟通左右、辅助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作为提高科学决策质量和效率、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交任务、提要求,大力支持和关心信息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具体指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的措施办法,指导做好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解决信息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工作作为平时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单位、各部门年度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信息工作力量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负总责。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确定1-2名熟悉信息工作、政治敏锐性和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具体承担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向厅办公室报备。要为信息工作人员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开展调研活动等创造条件,让信息工作人员准确领会领导意图,及时了解单位或部门工作重点,掌握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工作人员把握信息报送方向和重点的能力。要坚持做到“全员办信息”,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熟悉、掌握信息编报流程、方法,成为编报信息的行家里手。各单位、各部门请于3月19日(星期五)前将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基本情况报厅办公室,并加入“青海自然资源信息群”,QQ群号码158053624。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遵循“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和改革要求,及时反映报送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新举措、新成效、典型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自然资源工作及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及对策措施;本单位、本部门有特色的工作开展情况。要改进文风,做到主题鲜明、精炼简短、及时迅速,切实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同时,要灵活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了解重大项目保障、土地供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生态修复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突出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分析研判,提供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四、努力提升政务信息水平
要结合亮点工作,深入调研,深度挖掘,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必须全面反映工作推进的全过程,作到要素齐全、事实清楚、言之有物;坚决杜绝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和不准确信息,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工作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审核程序,报送的信息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政务信息标题统一为“单位+标题+报送时间”。为提高信息时效性和质量,信息编辑完成后一律在“青海自然资源信息群”中报送,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不印制纸质信息。
五、充分调动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
信息员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政务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对厅党组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做到文件审签与信息报送相同步(原则上在行文落款时间2日内报送相关信息)。厅办公室在每周一定期下发综合性约稿通知,重要约稿通知随时下发,被约稿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约稿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采编、及时上报。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自然资源部门,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每月不少于8条;厅直属各单位每周不少于1条,每月不少于4条。
从2021年3月起,厅办公室将每季度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并进行综合排名,抄报分管厅领导和厅主要领导。《青海自然资源信息》每采用1条,单篇信息记3分、工作动态记2分;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单篇采用1条记10分、综合采用记5分。对报送信息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按每少1条扣1分计算;对未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约稿信息的扣3分,对报送虚假错误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所扣分数在通报得分中统一扣除。对政务信息工作不重视、报送不及时、信息工作相对滞后、月信息报送为“零”的单位和部门,厅办公室将适时进行书面通报和督办,并由分管厅领导约谈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联系人:徐晓阳 联系电话:0971-6161521
传 真:0971-6139965 邮箱:292365795@qq.com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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