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着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近年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职责和实际,通过摸底调查、推进增减挂钩指标流转、完善政策意见和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等,着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完成我省农村低效用地摸底调查
针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存量建设用地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用地。按照相关要求,我厅下发做好低效用地调查及再开发工作的相关通知,组织制定系列调查技术标准及方案,全面完成我省农村低效用地调查摸底工作。
稳步推进增减挂钩指标流转
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对我省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的支持,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将跨省调剂指标下达到深度贫困县,并完成所有规划方案的评审。做好往年跨省调剂增减挂钩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完成2018年、2019年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方案的变更调整审查工作,并积极组织各地方案调整后尽快完成项目实施,提交省厅验收。
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政策
2019年以来,我厅一直谋划出台规范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的政策意见。去年8月,经省委深改委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0〕20号)正式印发。
规范全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起草了《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意见并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通过,待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呈请省人民政府审定。
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
湄潭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湄潭县作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任务。历经五年探索,湄潭县确立了定组织明确入市主体、定地块明确产权归属、定途径明确入市方式、定平台明确交易市场、定比例明确效益分配的“五定五明”改革路径,研究出台《湄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17个制度性文件。2020年以来,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明确息烽、汇川、平坝等 12 个县(区)及“9+3”贫困县作为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县(区)。
原文链接:http://zrzy.guizhou.gov.cn/xwzx/xwdt/202103/t20210322_67270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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