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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未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单位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测绘资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测绘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未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18家单位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未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单位

  1.山东中拓地理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2.枣庄市国土规划测绘中心

  3.山东金元测绘有限公司

  4.济南新润达测绘有限公司

  5.山东探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青岛黄金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7.枣庄市路达公路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8.莱芜鲁金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9.莱芜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10.莱芜市寰宇勘测有限公司

  11.莱芜市金锐地质环境勘测有限公司

  12.临沂市兰山区建设局测绘队

  13.临沂聚实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14.山东国发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15.山东省临沂市地质勘探队

  16.枣庄市国土资源局薛城分局土地测绘所

  17.枣庄鑫源地质矿产勘探有限公司

  18.枣庄硕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理意见

  依据《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国测管发〔2015〕57号)等有关规定,对上述通报的18家测绘资质单位记入单位轻微失信信息,自通报之日起半年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或者新增专业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测绘资质单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督导测绘资质单位落实各种制度,开展规范化运营。各级测绘资质单位要从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从自身单位建设和测绘行业长远发展上,充分认识落实制度、规定和要求的重要性,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严格管理。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对标对表,加大对测绘资质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测绘保障工作,督促测绘资质单位抓好制度落实。今后对不按要求报送资质年度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翌年测绘资质和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列为必检单位。对不认真遵守行业规则的资质单位要加大处罚的力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三)要创新模式。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应对行业管理领域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的形势下加强测绘资质单位监督管理新模式,促进测绘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103/t20210317_3552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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