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3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美行科技有限公司、建平县宏远测绘有限公司、台安县规划测量有限公司、抚顺市天麒房产测绘咨询中心和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的测绘资质及业务范围进行了审查(详细名单见附件),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
联系电话:024-62789195024-83988575(传真)
电子邮箱:lnchspc@163.com
附件:2021年3月第二批拟批准资质单位明细情况表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