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夯实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厘清监管事权,各部门要发挥在规则和标准制定、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指导本系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地方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公正监管上。

  二是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分领域制订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各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明确市场主体应当执行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严格依照标准开展监管。

  三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四是构建协同监管格局。加强政府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五是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压减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办法。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科学配置监管资源,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加强法治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xxgk/zcjd/202012/z20201229_901624.html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