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勘查行业情况填报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1〕3号
各事业局,省地调局、省地质环境总站,青海煤炭局、建材青海总队、中冶青海勘查院,各有关地勘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235号)和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和行业情况通报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地勘函[2020]140号)要求,为确保2020年度地质勘查行业基本情况数据填报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一)地质勘查行业情况实行网络直报,采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dkjgfw.mnr.gov.cn)中的行业统计直报模块开展,建议使用360、谷歌、火狐浏览器,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指标解释见附件2、3、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主动填报,对行业情况统计数据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并与通过其他口径上报的资料保持一致,禁止报送涉密资料及数据。
(二)各单位按照上年度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中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陆并进行填报,各单位可按照实际工作任务分工设置不同子账户。各填报单位在开展填报工作中有疑问的可在青海省地质勘查行业直报QQ群(群号:161223262)中在线提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业务人员将在线进行答疑辅导。
二、填报方式和时间
(一)省地矿局、省有色局、省核工业局和省环境局等主管事业局组织下属地勘单位填报有关报表,审核汇总后以网络直报形式统一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社会地勘单位将有关报表以网络直报形式直接报送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煤炭局、建材青海总队、中冶青海勘查院等中央行业局所属地勘单位,在报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省自然资源厅。
(二)填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2月2日。
三、其他要求
(一)2020年度地质勘查行业情况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填报单位要签订《填报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填报信息数据真实、有效,不涉及公共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内容。
(三)提交填报数据后,请各填报单位打印有关报表及《填报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电子扫描,以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xn6101726@126.com)。
(四)填报工作结束后,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2020年度地质勘查行业执业情况抽查(具体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准备好填报数据佐证材料、地勘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等有关资料。
联系人:地质勘查管理处 王巍 电话/传真:0971-6101726
QQ群号:161223262 电子邮箱:xn6101726@126.com
3、全国地勘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及注意事项(2020培训材料);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qinghai.gov.cn/tcnf?vid=3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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