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规范我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行为,明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范围,现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试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承接主体。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
有六类事项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一是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二是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三是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四是融资行为;五是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六是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5472
最新加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
20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
20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
20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
20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
20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
20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
20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
20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
2020-04-28
热门资讯
2023年上半年土地...
2023-07-21“五位一体”金融支农...
2023-05-13芜湖市创新推行党组织...
2023-04-15“千万元村”的诞生秘...
2023-03-11安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
2023-03-04轻轻松松“颗粒归仓”...
2022-12-24土地托管“托”起好日...
2022-12-082022年第三季度土...
2022-12-08乡贤理事会“理”出文...
2022-12-08土地托管,种地打工两...
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