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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进行 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按照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问题验收销号的工作要求,现对我厅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公示。

  问题编号1:黑龙江省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得不深不透,还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推动。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地)委、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部门。

  责 任 人:各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部门: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解决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常委决策机制,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会议、文件及中央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推动,真正从思想上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重视到位,自觉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

  完成情况:对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所列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10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联系电话:0451-55603013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63号


原文链接:http://www.hljlr.gov.cn/zwgk/tzgg/202011/t20201118_278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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