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系统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依法行政,促进科技进步、技术融合与成果转化,现就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截至2021年1月,土地、地矿、海洋、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现行国家标准490项,行业标准787项,有力提升了自然资源治理效能,促进了自然资源领域科技进步。
二、总结梳理自然资源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近年来,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总体来说,制(修)订的地方标准数量不多,比较零散,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参与度不高,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很少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为了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工作,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本单位近年来在自然资源领域标准制(修)订、宣贯及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于2021年3月2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厅科技外事处。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结2020年度标准化工作情况。
(二)总结近三年来本单位组织申报并已发布的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列举经典案例。
(三)对本单位历年来主持或参与编制的自然资源领域现行有效的标准、已立项但尚未完成的标准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填写附件1、附件2。
三、积极申报2021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各单位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73号)(附件3)要求,围绕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职责,对照自然资源部已经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安徽自然资源禀赋和管理实践,积极申报2021年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结合《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联合江浙沪等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报长三角区域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标准。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3月2日报送厅科技外事处。
附件1:历年来主持或参与编制的自然资源领域现行有效的标准自查表.pdf
附件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 2021 年度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联系人:冯哲,电话:0551-62553193
邮箱:ahzrkjc313@126.com
2021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tzgg/145607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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