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1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皖政〔2021〕12号),现将我厅作为牵头责任单位的5项重点工作和作为协同责任单位的115项重点工作,分解到负责厅领导和责任处室,请各处室(单位)细化分解任务,制定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办公室做好督查调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牵头负责重点工作
1.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格补充耕地入库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
一季度:对各市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涉及耕地保护的考核指标进行打分,完成涉及耕地保护相关年度考核工作;冻结各地核查存在问题项目的占补平衡指标,推进补充耕地项目问题整改。
二季度:按照自然资源部部署,组织对我省“十三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迎接国家考核组抽查准备工作;持续推进补充耕地问题项目整改,对整改到位并经市级验收合格的项目,组织释放各地冻结指标。
三季度:报省政府审定各市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完成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进一步研究关于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的意见。
四季度:结合国土三调成果,会同相关单位,摸排全省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对全年占补平衡工作进行总结,谋划下一年度耕地保护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耕保处。
2.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耕地“非农化”排查治理。
重点工作任务:
一季度:强化督导检查,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八不准”、土地管理法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政策宣传工作。
二季度:初步掌握2016年1月1日以来违反“六个严禁”等耕地“非农化”情况,摸清2020年9月10日以来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按照国家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增量;组织召开耕地“非农化”推进会。
三季度: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对全省遏制耕地“非农化”情况开展调研督导,进一步推进工作。
四季度: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总结全省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通报工作情况,谋划2022年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耕保处、执法处。
3.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重点工作任务:
一季度:积极跟进国家层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体办法进展情况,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政策学习宣传等工作,做好入市相关准备工作。
二季度:督促地方按期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三、四季度:待国家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体办法后,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有序稳妥推进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4.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
一季度: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和方案审查要点。制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规范文本格式。指导各市县有序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启动报省方案审查报批工作。
二季度:开展对各市、省直管县(市)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对符合初审要求的,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将通过论证和审查的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指导各市做好县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审批工作。
三季度:继续做好各市、省直管县(市)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和报批工作。
四季度:继续做好各市、省直管县(市)上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和报批工作。对设区市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检查。梳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法规处。
5.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重点工作任务:
一季度:收集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法,联合有关单位,开展我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路径和政策的探索研究。
二季度:实地考察学习外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经验和做法。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三季度:确定1-2个试点地市或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多元补偿机制。
四季度:指导试点市县推进试点工作,立足生态修复及价值提升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式。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权益处。
二、协同配合重点工作
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调查处。
3.主要预期目标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重点工作任务:加强重点工作任务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况协调督导。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办公室。
4.加快建设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合肥市做好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规划处。
5.启动“量子中心”和“科大硅谷”建设。组建运行未来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开工建设中科院临床研究医院等前沿交叉研究平台。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
6.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完成集聚区建设目标任务2/3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7.高标准建设江淮大数据中心。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数据资源局推进江淮大数据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网信办。
8.新建5G基站2.5万个。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做好5G基站选址和用地报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
9.加强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民政厅做好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设用地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
10.提质升级文旅消费,建设一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文旅产业用地政策,配合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11.加强“两新一重”、先进制造业、民生保障等领域项目建设,全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800个以上、竣工700个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2.建成安庆—九江高铁,开工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南京段,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02公里。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3.开工建设芜宣高速改扩建、太湖至蕲春高速。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4.建成固蚌、芜黄高速和池祁高速池州至石台段,实现县县通高速。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5.制定实施高速公路“县城通”推进方案。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6.加快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国资委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7.开工建设亳州机场。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亳州市政府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8.开工建设蚌埠机场。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蚌埠市政府做好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9.开展巢湖流域排洪畅通安全、江淮分水岭地区和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水利厅做好巢湖流域排洪畅通安全、江淮分水岭地区和淮河以北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0.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华阳河蓄滞洪区等工程。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水利厅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1.用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财政厅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权益处。
22.加快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争取增加国际航空货运班线。
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用地保障,支持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3.支持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支持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4.实施冷链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建立全省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库,积极推进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冷链物流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5.推进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用地保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进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等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6.实施县域配送投递设施提档扩面工程。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邮政管理局实施县域配送投递设施提档扩面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7.推动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商务厅做好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28.制定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重点工作任务: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王峰。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机关党委,各相关处室。
29.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完善后续配套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易地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责任处室:登记局。
30.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940万亩。
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耕地保护,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耕保处。
31.新建高标准农田500万亩。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耕保处。
32.开展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现代种业产业集群。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做好现代种业产业集群培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利用处、耕保处。
33.抓好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年末生猪存栏1408万头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做好生猪稳产保供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耕保处,各相关处室。
34.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争取认定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家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35.推进农村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科技厅推进农村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36.开展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县域统筹,出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耕保处。
37.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接收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责任处室:登记局。
38.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39.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新增集体经济强村150个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各地高质量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发证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责任处室:登记局。
40.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开展改革的村达70%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各地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发证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李传殿。
牵头责任处室:登记局。
41.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建,继续推进14个重点协同事项落地落实。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共建,推进重点协同事项落地落实。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综合处,各相关处室。
42.推进长三角跨省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合肥—新沂高铁安徽段、滁州—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马鞍山—南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建设,力争开工建设马鞍山—镇江(扬州)城际铁路安徽段。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43.加快共建世界级港口群。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推进港口群建设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44.加快共建世界级机场群。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推进机场群建设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45.建设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加快白鹤滩—浙江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加快芜湖至铜北、金寨抽水蓄能电站送出等重点电网工程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电力公司推进特高压、重点电网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46.全面落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实现60类高频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化应用,扩大与沪苏浙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面。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工作要点,扩大与沪苏浙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审批办、网信办,各相关处室。
47.分类规划建设五个“区块链接”,建设顶山—汊河、浦口—南谯、江宁—博望等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改委推进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建设,编制苏浙毗邻地区市县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滁州市、马鞍山市、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8.深入论证谋划“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编制“一地六县”国土空间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9.提升合肥都市圈能级,有序推动都市圈扩容提质,编制合肥都市圈“十四五”规划。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合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合肥都市圈“十四五”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
50.加强合六经济走廊和合淮、合巢、合滁产业走廊产业链布局,持续实施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发展规划,推动合巢产业新城建设,开展合滁产业发展前期研究。
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支持合六、合淮、合巢、合滁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利用处。
51.提升发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引领能力。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52.加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政策集成,提升产业承接平台功能。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综合处、利用处,各相关处室。
53.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适应性产业和特色经济。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利用处,各相关处室。
54.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支持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各相关处室。
55.培育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重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培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各相关处室。
56.启动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防洪体系建设、内涝治理工程。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用途管制处、生态修复处,各相关处室。
57.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新建城市绿道500公里,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5.2万个,建成充电桩1.5万个。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用途管制处。
58.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筹集公租房2916套,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4.92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
重点工作任务: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权益处。
59.依法稳妥在人口较大县城开展街道设置试点。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民政厅做好街道设置试点中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指标审核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
60.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健全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标一流制定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20个专项方案。
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完成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共享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李传殿。
牵头责任处室:综合处、登记局、网信办,各相关处室。
61.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公布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重点工作任务: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审批办,各相关处室。
6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重点工作任务: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审批办,各相关处室。
63.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部门联合抽查占比达25%,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措施应用率达30%。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64.优化提升“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充实监测评价指标,开展监测评价,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优化提升“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网信办。
65.加快开发园区“标准地”改革,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推进开发园区“标准地”改革,新增产业用地不低于20%按照“标准地”供地。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孙林华、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权益处、地勘处、矿保处。
66.深入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国资委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好报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67.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财务处。
68.推进省以下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皖财资环〔2021〕1544号),合理安排预算,切实履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财务处。
69.健全地方税体系,做好税收法定和税制改革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在我省顺利实施。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推进税收法定和税制改革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财务处。
70.实施自贸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商务厅实施自贸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71.推动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建立赋权特别清单。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商务厅、省司法厅做好自贸试验区条例制定、赋权特别清单建立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法规处。
72.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等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3.实施污染防治精细化差异化监管。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4.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披露涉及我厅的剩余 4 个问题整改。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5.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制定实施升级版方案,开展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深化“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开展长江沿线15公里范围内废弃矿山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6.持续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工作。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林业局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7.持续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
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8.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健全“五绿”协同推进体制机制。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林业局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79.加强天然林保护。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林业局做好天然林保护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0.实施一批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1.实施一批重点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林业局实施重点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2.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合肥市政府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3.扩大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成果。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4.完善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沱湖流域基础信息“一张图”绘制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善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5.完善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完善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
86.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
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供地政策,结合《国土资源部土地使用标准汇编》及《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做好项目用地审查。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87.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能源局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规划处。
88.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气消费量扩大到65亿立方米。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能源局推进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规划处,各相关处室。
89.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国家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用地政策,保障用地需求。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黄发儒、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用途管制处、权益处。
90.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造林140万亩。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林业局推进造林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生态修复处,各相关处室。
91.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执法,整治突出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根治欠薪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92.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建成3000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体育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各相关处室。
93.启动实施“十四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退役军人厅省体育局实施“十四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各相关处室。
94.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95.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相关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
96.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力争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业协会管理,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峰。
牵头责任处室:人事处、基层处。
97.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民委(省宗教局)做好宗教场所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利用处。
98.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办公室。
99.稳妥化解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稳妥化解企业违规以地融资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夏炎、李传殿。
牵头责任处室:权益处、登记局。
100.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应急厅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负责领导:孙林华。
牵头责任处室:矿权处,各相关处室。
101.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应急厅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地勘处。
102.建设自然灾害救援基地。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应急厅做好自然灾害救援基地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用途管制处,各相关处室。
103.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应急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地勘处。
104.推进“智慧应急”试点省建设,加快建设“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
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地勘处、网信办。
105.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
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系统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执法处,各相关处室。
106.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重点工作任务:常态化机制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执法处,各相关处室。
107.强化人民防空工作,全省新增人防工程面积360万平方米以上,为社会提供地下停车位5万个以上。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人防办做好人民防空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规划处,各相关处室。
108.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
牵头责任处室(单位):审批办,各相关处室。
109.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工作任务: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胡春武。
牵头责任处室:人事处,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10.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司法厅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做好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法规处。
111.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
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112.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
重点工作任务: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黄发儒。
牵头责任处室:法规处,各相关处室。
113.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
重点工作任务:配合省审计厅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郜红建、王峰、夏炎。
牵头责任处室:综合处、财务处、权益处、人事处。
114.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系统巡察成果运用。统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胡春武。
牵头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基层处。
115.弘扬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主动担当作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重点工作任务:弘扬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主动担当作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负责领导:胡春武。
牵头责任处室:办公室、基层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1年3月8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ah.gov.cn/xwdt/tzgg/145637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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