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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宣布失效部分绿色通道建设相关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市林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建设绿色通道,省自然资源厅对部分绿色通道建设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宣布失效原省林业厅(局)制发的10件文件。

  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绿色通道建设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绿色通道建设相关文件目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月7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绿色通道建设相关文件目录

  (10件)

  1.山东省林业局关于抓紧编报济青和京沪京福高速公路综合整治绿色通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林函造字〔2002〕201号)

  2.山东省林业局关于抓紧编报济聊馆高速公路综合整治绿色通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林函造字〔2003〕20号)

  3.山东省林业局关于2003年度省级绿色通道重点工程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鲁林函造字〔2003〕142号)

  4.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同意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规划的批复(鲁林函造字〔2003〕201号)

  5.山东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林函造字〔2003〕247号)

  6.山东省林业局关于对2004年度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鲁林造发〔2004〕137号)

  7.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快平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的意见(鲁林造发〔2012〕123号)

  8.山东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提升工作的通知(鲁林造字〔2013〕161号)

  9.山东省林业厅关于济青高速公路绿化提升规划指导意见(鲁林造字〔2013〕253号)

  10.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济青高速公路(南北线)绿化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鲁林造字〔2013〕527号)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zllh/202102/t20210218_3533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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