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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金〔2020〕46号),对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省级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3年。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各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

  1.目前在我省已开展的中央补贴险种(包括种植业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花生、大豆和马铃薯7个品种,养殖业的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3个品种,森林保险的公益林、商品林2个品种),省级特色险种(温室大棚、苹果、桃),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包括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蒜薹、辣椒、生姜、生猪8个品种)以及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险种等所有保险品种。

  2.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我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新增的保险品种。

  三、遴选单位

  组织此次遴选工作的为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包括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四、遴选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省级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具备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在申请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县级区域内设有独立分支机构。

  4.上级总公司已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省级分公司已与山东省农业保险补贴与管理平台实现对接。

  5.上级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6.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配备8名以上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7.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8.接受省联席会议的监督指导。

  9.符合财政部和省联席会议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五、遴选文件的递交

  1.遴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0日9时(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

  2.遴选文件递交时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及纸质盖章版。其中,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sdscztjrc@126.com,纸质盖章版一式九份报送至山东省财政厅1708室。

  3.遴选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3月10日9时,地点另行通知。

  4.遴选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版和纸质版遴选文件提交的,视为放弃。

  六、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上级总公司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的证明材料。

  (3)上级总公司与中国农再签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4)省级分公司已与山东省农业保险补贴与管理平台实现对接的证明材料。

  (5)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

  (6)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 2020 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声明函);

  (7)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免纳税的,提供免纳税声明函;

  (8)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

  (9)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技术文件

  (1)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基本情况;

  (2)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服务方案;

  (3)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方案;

  (4)政策性农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

  (5)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服务方式介绍;

  (6)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自评表(见附件1、附件2);

  (7)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省级承保机构名单在省财政厅及业务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八、遴选公告期限

  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小雨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1708

  联系电话:0531-82669764

  电子邮箱:sdscztjrc@126.com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102/t20210226_3539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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