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人与动物和谐相处之路
日前有媒体报道,某地数千只迁徙的候鸟并未进入自然保护区内休憩,而是在周边近40万亩的鱼塘中进行“扫荡式”觅食,导致渔民损失严重。其实,这已经不是新鲜事儿了,云南西双版纳野象伤人,青藏高原雪豹偷袭家畜,广西、四川等地野猪下山“抢粮”等,近年来此类新闻屡见报端。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已经成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新问题。
究其背后原因,往好的方面看,是因为生态保护的成效开始彰显。森林覆盖率高了,河流清澈了,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增长。但新矛盾也随之而来——在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内植被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很多灌木丛逐渐“森林化”,亚洲象喜食的低矮植物逐渐减少,不得不为了填饱肚子而出走保护区;有些湿地生态系统还不完善,大量迁徙鸟类无处觅食,转而到周边人工鱼塘寻找食物。
生态就是一个圈,环环相扣,如果其中一环被改变了,所带来的必定是连锁反应。野生动物是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动物的眼中,并没有核心区、控制区的边界概念,哪里有食物,就去哪里。如果管理部门忽视了野生动物的基本生存需求,那本应该成为它们的“家”的自然保护区,就缺少了让它们停留的理由。
因此,无论是将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村子用钢铁围栏整个围起来,还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将“出圈”的野生动物管控到固定的某一区域,都无法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也无法促进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存。
目前来看,已经有不少地方意识到了这个矛盾,并采取了一些配套手段。比如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为农田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是地方政府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以此来弥补当地群众的损失,化解冲突。但是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损失测算没有具体标准、补偿金额过低、具体实施部门不明等现实问题。
解铃还须系铃人。生态建设中引起的问题,还得用生态的办法来解决。
这方面,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做出了一个好的示范。今年,一家环保公益组织与公园管理处合作,尝试在园内种植玉米、黄米、高粱、大豆等,并在收获的同时粉碎秸秆,直接将果实留在田里,提供给前来栖息、中转的鸟类食用。据观察,灰鹤、大鸨等鸟类十分喜欢光顾这个“迁徙食堂”。
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我们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期盼越来越高,实施路径也将越来越广。或许除了退耕种树、退养还湿的单向选择外,还可以寻找到更多元、更圆融的解决办法。总之,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之路,还需要我们遵循生态规律继续探索求解。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pl/202012/t20201221_2595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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