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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确因地震等应急需要可无偿使用储备土地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明确发生地震等突发事件时,为应急可无偿使用储备土地。

  两部门明确,因落实国家、地区公共卫生、地震、消防、防汛等特殊紧急要求,需要临时使用储备土地的,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无偿使用储备土地到特殊紧急事件结束为止,但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两部门要求,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需要,结合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优化土地储备计划调整、审批和备案程序;严格储备土地入库审核;统筹推进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统一组织储备土地供应。供应储备土地必须取得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统一电子监管号。


原文链接:http://www.mnr.gov.cn//dt/td/202012/t20201215_2595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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