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土地资讯 > 正文

国家明确了“特色小镇”要这么干

发布时间:2020-10-20 来源: 本网 作者:佚名

  特色小镇作为一种微型产业集聚区,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精品特色小镇,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顶层设计、激励约束和规范管理,国改委现提出了《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准确理解特色小镇概念,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进行培育发展,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产业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区位布局,主要在城市群、都市圈、城市周边等优势区位或其他有条件区域进行培育发展。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内涵,发挥要素成本低、生态环境好、体制机制活等优势,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空间、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新载体。

  《意见》明确,推进特色小镇市场化运作,以企业投入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依法合规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模式。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优质企业,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发展特色小镇,实行全生命周期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探索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和盈利模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

  《意见》强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按照严定标准、严控数量、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原则,明确本省份特色小镇清单,择优予以倾斜支持。对此前已命名的特色小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清单,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理或更名。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不命名、不评比特色小镇。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特色小镇信息库,加强对各省份特色小镇清单的指导监督和动态管理。


住建项目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时评网 td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