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西学(挂)2020-0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西学(挂)2020-0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西区小海地路与学苑路交口,其四至为:东至学苑路,南至现状住宅楼,西至先登里,北至小海地路(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均有部分树木,待地块出让后,土地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该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包括结清尾水、尾电、尾气等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21248.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1248.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3且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7%。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医卫慈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医卫慈善50年,挂牌起始价为77000万元。
其他要求:
1. 该地块含住宅地块及独立占地养老院地块,住宅地块容积率不大于2.9(配置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不小于900平方米),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密度不大于18%;养老院建筑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6000平方米。
2.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4. 该地块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该地块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7.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8.根据河西区政府出具的《关于河西区海地路棚改地块补充说明的函》,该地块设置一处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国办养老院,属于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河西区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和使用。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的最高限价为113000万元。
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1130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竞报规划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400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0年9月28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竞买人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0日,自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午15:10,在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竞报阶梯
1、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人竞报自持租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0平方米或10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土地竞买联系单位: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规划咨询联系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1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0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ghhzrzy.tj.gov.cn/ywpd/tdgl_43019/tdcrgg/202008/t20200831_3615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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